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24 22:03:08

你们那边的政府需要洗脑,百姓需要解救……都什么世道啊{:4_99:}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24 22:09:04

感觉你们生活在第四世界……电力部门手伸得如此之长,其实都是当地政府部门娇惯的{:4_110:}

wgviing 发表于 2012-6-24 22:32:33

回复 30# han2003


    其实我明白你说的意思。


但是TN-C 与TN-C-S是两个概念的事。。楼上上上。。。明明说的是TN-C..{:lol:}

han2003 发表于 2012-6-24 22:43:12

TN-C-S系统,单独说其4线部分时,说它是TN-C又有何不对呢?难道非要称其为TN-C-S的TN-C部分才心满意足?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6-24 22:55:39

深圳习惯是:建筑红线内的10KV及以下设计,均由建筑设计院一手完成。

现在不光是天津,北京、大连、绵阳、成都、广州、郑州。。。。n多城市都开始把手伸到
红线内的变电所,要求必须有电监会的证书,建设部的证书靠边站!

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6-24 23:01:28

本帖最后由 闻见知行 于 2012-6-24 23:02 编辑

天津项目的各车间的内变电所,我们设计完后,供电公司单独再设计,把车间内的变电所给拆了重新搞,车间变电所的高压柜、变压器、低压柜都需要独立的房间!
最牛的是大连,车间变电所不允许我院设计,我们的收费是不变的,苦了客户。。。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6-24 23:35:02

感觉你们生活在第四世界……电力部门手伸得如此之长,其实都是当地政府部门娇惯的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24 22:0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也生活在第四世界里{:4_112:}

蓝盒子 发表于 2012-6-25 07:57:07

同上
{:4_120:}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25 08:10:56

本帖最后由 大鼻山 于 2012-6-25 08:28 编辑

10年前,我曾在JS省做一些工程,也与当地供电部门遭遇了。就为这电力设计证书的问题,扯了很久。对方对甲方口头投诉说,我方设计证书有问题;而我方要求他们出示书面投诉信及其设计证书相关证明,对方一直未能出示。争执不下,我们就告知甲方:反正我院已经完成变电所图纸设计,有根有据、依法依规;至于你再让供电部门设计一次,我们也无异议,但是我院不会改图,也不会为之盖章,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对方本身就没有设计证书。此外,请甲方随时做好被宰3倍以上的心理准备。
最后结果是,一政府业主还是采用了我院的设计,而一家房地产商没抗住,采用了供电部门的图纸。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25 08:25:14

现在不光是天津,北京、大连、绵阳、成都、广州、郑州。。。。n多城市都开始把手伸到
红线内的变电所,要求必须有电监会的证书,建设部的证书靠边站!闻见知行 发表于 2012-6-24 22:5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有时候就是设计院太软弱,这事需要较真一把。根据国家法律,只有建设部才是合法的,工程设计证书的唯一颁发部门。如果走上法律程序,这个电监会私发什么证书,最终会让他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按照中国惯例,建筑红线内所有电力设施(含10KV柜、变压器及低压设施)都由甲方投资,其中的高压柜(部分城市还包括变压器)在竣工后,产权无偿转给电力部门。这本来已经让它捡了大便宜了,却还继续得尺进丈,还要继续吃到电表箱,吃到老百姓门口,太霸道和无理了,简直贪得无厌,恬不知耻!
如果大家电气设计同行一再忍让下去,很快每个人饭碗都成问题了!因为你们基本都没有电监会的证书,以后公共建筑供配电系统,估计也会被电力部门慢慢蚕食;在座的大家伙儿只能画画灯泡,扯几根电话线了!醒醒吧,各位电气同仁;团结起来,跟电霸抗争!

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2-6-25 08:52:36

...团结起来,跟电霸抗争! ...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6-25 08:2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严重同意!“ 团结起来,跟电霸抗争!”

大明河畔 发表于 2013-12-5 21:55:49

回复 54# 大鼻山


    小弟山东人,刚转行到电力院(供电局三产)正在做小区配电,说下我们这边的流程吧
我们这边表前的都是由供电局指定我们院做的,先由开发商按面积交钱,然后我们做初设,报方案,局里批准之后做施工图,然后做预算,如果预算超出开发商交的钱,那连审都不用审了,肯定不会通过的,所以为了能审过,只能拼命压缩容量。所有的设备都是由省供电公司统一招标的,为方便施工,电缆截面断档很厉害,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虽不合理,但体制如此,有心无力..

北方郎 发表于 2013-12-6 16:21:44

本帖最后由 北方郎 于 2013-12-6 16:27 编辑

我的问题是:1、①对于居民用电,供电路径如果按配电室-->低压电缆分支箱-->表箱,要实现TN-C-S接地方式,那么表箱前应该是TN-C方式,即表箱进线之前都是TN-C方式,表箱出线进户采用TN-S。这样一来,配电室中低压馈线柜内的铜排应该是a、b、c、N(按变压器线圈结构分析此N线应该是PEN线才对!),而图纸上却还增加了PE排,是不是有错?
答:要看接地变压器接地方式,如果在中性点处直接接地,则变电所内已经是TN-S系统了,无法引出TN-C系统。此时只能引出TT系统,在入户处重复接地,这就是部分供电局所谓的"TN-C-S"系统,大错特错了!
依据GB16895.1-2008 及GB50065-2012,变电所内变压器应该在低压柜内一点接地,此时可以引出TN-C系统。
②干式变压器和低压进线柜间采用母线槽连接方式,按王厚余的说法,既然变压器中性点不应该就地接地,那应该在哪儿接地?干变外壳应该就地接地还是在其他什么地方接地?考虑到干变外壳接地,整个系统还是TN-C-S接地方式了吗?如何解释?答:接法见《600问》及凌智敏关于多点接地的论文。
③为什么图纸中还显示低压电缆分支箱中也有PE排?是不是同样错误?
答:任老话说,PE N啥时候分家才有PE.一般PEN入户处重复接地后才分家。
2、对于根据相同电价将表计集中放置于馈线柜中计量的情形,如何实现TN-C-S方式?好像无法实现呢??从馈线柜出去由4芯电缆改为5芯?低压电缆分支箱也要增加PE排了吗?
答: 用某些供电局TT系统N重复接地所谓的TN-C-S系统吧!说啥也白搭。
3、如果是配电室-->箱变-->低压电缆分支箱-->表箱的方式呢,箱变里低压侧也不应该有PE排了吧?
答:PEN在箱变里低压侧可不分家,在低压电缆分支箱分家。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6 16:39:07

北方郎 发表于 2013-12-6 17:13:17

这个帖子,主帖我没有看懂。
找个分支讨论一下:

一点接地,馈线柜断路器三极。请问,零序保护如何设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3-12-6 16:39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老城大哥,零序保护互感器接在一点接地处!PEN和PE直接连接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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