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d888
发表于 2012-1-10 17:40:19
反过来,熔断器作过负荷保护通常就不如低断长延时脱扣器合适。
cqboy
发表于 2012-1-12 16:51:16
本帖最后由 cqboy 于 2012-1-12 16:54 编辑
1,16平方线,100米,预期最大短路电流400A,配40开关D型脱扣。480安0.2秒动作。'该选择根据民规的要求,也不满足1.3倍的灵敏度。从电缆和开关的关系,已经看出,该配置已经是放大了一级电缆截面,而且该距离也才100米。如果距离在150米,250米,或者更长,故采用放大截面,可能放大级数就会很多。在目前这个市场环境中,经济性经常是放在第一位的。
2,关于规范提到的'相接地故障不应大于5S。保护装置应在5s内切断故障回路.5s这一时间值的规定是考虑了防电气火灾以及电气设备和线路绝缘热稳定的要求,同时也考虑了躲开大电动机启动电流以及当线路长、故障电流小时保护电器动作时间长等因素,因此5s值的规定并非十分严格。'一个方面电气火灾,其实1A的电弧就可能造成火灾,因此,靠过流脱扣器远远不能满足预防电气火灾。5S的这个时间是否必要严格执行?呵呵,当然现在这条民规是提的强条,老民规以前是不宜。主要该时间直接可能就限制了长延时脱扣器作为保护的可能性。
3,消防负荷是否适合采用零序保护或者剩余电流保护?
cqboy
发表于 2012-1-12 17:00:43
当然'民规7.6.3 3 这个规定 K=Idmin/Izd大于等于1.3,(Izd为低压断路器瞬时或者短延时过电流脱扣器整定电流)'也是限制长延时脱扣作为单相短路故障电流保护的限制条件之一。而IEC只提的'保护电器应在短路电流在导体及连接处产生的热效应和机械力造成危险之前分断短路电流。'我们现在的规范是否要求太严格了?
泰山鸿雁
发表于 2012-1-12 20:08:19
1、是否可以采用断路器长延时作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如果不能,那是为什么呢?
我初出茅庐,一点看法,望各位大侠见谅指教。不行,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为了提高供电质量,就将断路器加大一个级别,而且现在由于电器品牌较多,质量参笒不齐,很难实现设计意图,所以不如熔断器安全可靠……
cqboy
发表于 2012-1-15 15:49:08
继续顶起,请各位大侠继续拍砖。
trublemaker
发表于 2012-1-16 10:17:43
本帖最后由 trublemaker 于 2012-1-16 10:22 编辑
学习了。
{:4_90:}
cqboy
发表于 2012-1-17 15:45:51
再顶一下。{:lol:}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1-17 16:06:42
cqboy
发表于 2012-1-29 08:51:54
本帖最后由 cqboy 于 2012-1-29 09:03 编辑
城版,100A的开关,400A的单相短路电流。考虑塑壳开关配电型,动作时间需要十几秒,这种情况热稳定能满足要求。但是规范JGJ 16-2008 7.7.5 要求'对于相导体对地标称电压为220V的TN系统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针对固定设备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不大于5S`,按该条规范,如果只考虑长延时就不满足规范,是不是规范规定得太严格了?
cqboy
发表于 2012-1-29 09:02:43
讨论的问题主要有2个:(前提尽量减少利用放大截面的方式来提高单相短路电流)
1. 长延时是否可以作为短路故障的保护,因为在长距离供电的情况下,瞬动脱扣有时候难以满足要求。
2. 而针对消防负荷,因为规范要求消防负荷的过载电流仅用于报警不用于动作,故消防负荷往往未配备长延时脱扣器。长距离供电的情况下,要满足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消防负荷是不是可以采用零序保护或者剩余电流保护?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1-30 08:42:17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1-30 08:42:41
rainmen_73
发表于 2012-1-30 10:45:09
回复 25# cqboy
单相短路还分相地、相中,对相中短路保护而言剩余电流也无用
cqboy
发表于 2012-2-2 15:11:21
呵呵,谢谢城版鼓励,本来也是准备写篇论文。这也是在设计过程中自己的一点疑惑,所以上来请大家讨论一下。
tester001
发表于 2012-3-9 09:31:03
嗨 这个也写文章?
这个问题我早就想说了,尤其是看了王和任关于路灯配电的文章,就一个感觉,真TMD的扯,中国所谓的电气专家的水平真TMD的水
任元会在《道路照明配电系统的接地方式(200803改)》一文中写道:
“ 设定一回配电线路,供电给60基电杆的路灯,每杆装一只400W高压钠灯,安装功率26.4kW(含10%镇流器功耗),单灯设补偿电容,cosφ=0.85,用三相线路供电,线路计算电流达47.2A。选用25mm2电缆,保护电器用63A熔断器或用63A断路器(长延时脱扣器电流63A,瞬时脱扣器315A)。
若线路长1 000m,经计算末端接地故障电流仅为几十安培,无论用熔断器还是带瞬时脱扣的断路器,均不能按规定时间断开。
按《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的规定:TN方式用63A熔断器,要求在5s内切断,则接地故障电流(Id1)不应小于5倍,即315A;用断路器时,不应小于其瞬时脱扣器整定电流的1.3倍,即315×1.3=409A。
如果将线路截面加大到铜芯35mm2,PE线也加到35mm2,则Id1可达150A左右,和规定要求仍相距甚大。既便是线路缩短到500m(仅14~16基杆),还是不能满足上述要求。
可见TN方式用于道路照明配电线路,一般难以满足保护灵敏性要求,将导致不安全因素。
“
我真不知道他到底懂不懂路灯设计?照明设计手册还是他主编的?真是搞笑!什么时候路灯一个回路有60杆路灯了?还400W?扯淡啊!什么时候路灯一个回路的断路器用过63A那么大的?谁又规定必须要10倍的瞬时脱扣?我用C65N三段式保护的不行?
事实上路灯配电多采用25或35截面的电缆,每个回路功率多在10几KW左右,每个回路电流一般不超过20A,供电距离多在800m以内,采用25或35的电缆载流量都在100多A了,你最小短路电流也就100多A,我不瞬时跳闸能有什么问题?我用过载长延时保护能有什么问题?你如果近端短路,我三段保护的,一下子就跳闸了,也没问题啊!
这个文章我实在看不下去了,简直是因文害义,如果任是为反对而反对,那还好,如果任真的就是水平,那真是悲哀了,所谓的电气专家就这样,那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