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1-7 09:44:14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1-7 10:51:09
回13楼:文章不能代替规范,哪怕是最有权威的人。
不是引用文章作者的观点,是引用文章摘录的规范条文。
请教:GB/T16895.10-2010/IEC60346-4-44,是否已作废了?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1-7 10:58:34
回14楼:但是利用建筑物钢筋做外部防雷装置,形成法拉第笼,分流和屏蔽及等电位效果显著,故再提冲击接地电阻没有意义了,多余了,肯定满足。
法拉第笼防雷作用及其局限性,好像防雷界有争议,《建筑电气》05年第6期的专门论述,很有见解。
冲击接地电阻,决定了雷电流入地点的反击电压,其大小决定了设在相近的总配电箱和装在箱内SPD的选择,也是与进行冲击电流计算目的一样重要。
举一例,五层三单元住宅楼,框架结构,每层都由梁、柱、楼板内钢筋连成网格,实施了均压作用。纵向立柱很多,82根,每单元的进线电缆为VV型穿钢管埋地-0.8m引入。属第三雷防雷锋建筑物,其分流系数应按新《雷规》 附录E 图E.0.2 确定。雷电流100kA每根引下线平均入地点雷电流为100A/82=1.22kA。根据沿海地带的地质条件,设计要求公共工频接地电阻为1Ω,反击电压U=1.22*1=1.22kV=1220V。
请教对上例建筑物,进线总配电箱要不要设SPD?要设的话,是Ⅰ级试验SPD还是Ⅱ级试验SPD?
如果上例中公共冲击接地电阻为30Ω,结果会变成怎么样?是一样吗?再提冲击接地电阻没有意义了,多余了吗?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2-1-7 17:07:10
回13楼:文章不能代替规范,哪怕是最有权威的人。
不是引用文章作者的观点,是引用文章摘录的规范条 ...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1-7 06:51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作废,这个新规范代替了几个旧版规范。是个合集。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1-9 14:01:08
引自4楼:简单一点说,就是防雷接地阻抗与管线阻抗加管线远方接地阻抗并联分流的关系。
请教:一个特大防雷接地网问题
一个工厂企业厂区,车间、仓库、办公大楼、宿舍等建筑物十几栋,大的车间长180M宽72M,单单周边基础钢筋长度达500M,这样的大厂房有好几栋,没有地下层。如果将全厂全部建筑物的基础接地体连成一起,那并联接地工频接地电阻将是几十mΩ,甚至几mΩ。那么任何一栋遭雷击时,入地反击电压会很小。类似的还有几十栋住宅组成的小区。
“彼德逊法则分流”,在这种情况下,所有建筑物的接地钢筋都能参与分流吗?
JHL123321
发表于 2012-1-31 10:42:02
从头看到尾,感觉{:4_95:}各位的辨析都很精彩{:4_95:}
JHL123321
发表于 2012-1-31 10:45:31
关于这个问题,个人还是赞同DMD的,忽略上部的各种分流,最终都得下地出楼
JHL123321
发表于 2012-1-31 10:50:24
本帖最后由 JHL123321 于 2012-1-31 11:28 编辑
也赞同规范的公式,个人认为规范的公式是从最不利最安全的下限情况考虑
实际执行中也不难实现
JHL123321
发表于 2012-1-31 10:52:31
按这种出发点考虑是完全正确的,赞同{:4_94:}(没找到举手图标)
JHL123321
发表于 2012-1-31 10:53:38
建议网站加一些常用图标,方便坛友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1-31 11:21:43
回23楼:也赞同规范的公式,个人认为规范的公式是从最不利最安全的下限情况考虑
提一个简单的相同的逻辑问题:
有人提议:所有建筑物都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设计,从最不利最安全的下限情况考虑的设计思维,对吗?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2-1-31 11:52:23
JHL123321
发表于 2012-1-31 14:13:26
这里面应该有个度的把握问题
JHL123321
发表于 2012-1-31 15:03:30
工程应用理论和纯理论应该还是有点区别
入门者
发表于 2012-1-31 15:31:22
回28楼:这里面应该有个度的把握问题
这可能规范编制者,拍拍脑袋的度。随意性太大了,任何时候都可用此话应付自如了。“度”也要有一个数据为依据。
科学发展到现在,众多疑难的电路模型、众多更为复杂的自然界科技问题都得到了解决。规范还在用“从最不利最安全的下限情况考虑”,有点说不过去,估计规范编制者是水平太低,得不出各种条件下的计算公式,要吗那就是不想动脑筋了。
按相同的逻辑思维,建筑电气设计无必要进行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照度、负荷、保护等等计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