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看看这条审图意见,要怎么理解
设计说明中,采用两根¢12的主筋作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连接的基础钢筋表面积总和偏小,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4.5条规定,应采用四根¢12或两根¢16的主筋做防雷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指的是什么? 审图工程师似乎混淆了概念。 审图工程师似乎混淆了概念。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1-12-24 18:07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很纳闷,这几天就看雷规找答案。 “采用两根¢12的主筋作防雷引下线时,每根引下线连接的基础钢筋表面积总和偏小,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第4.4.5条规定,应采用四根¢12或两根¢16的主筋做防雷引下线。”
GB50057-2010第4.4.5条规定:三类防雷的地面0.5m以下,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总和应大于等于0.37平方米,一根¢12的主筋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为0.097(假设基础深2m),如果用四根则表面积为0.388平方米,则大于0.37平方米,满足要求。 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指的是:地面0.5m到所连接基础钢筋的位置,一根¢12主筋的表面积。
审图意见是对的, 业精于勤,行成于思-------与各位共勉 这么简单的事情,被4楼搞得眼花缭乱。。。唉,真的那么难以理解吗? 1、专设引下线的时候,一根直径8的热镀锌圆钢做引下线就可以了;
2、自然引下线时,立柱里所有的主筋都担任引下线的功能;
3、4.4.5说的是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接地体的钢筋表面积(0.5米以下)的最低要求,不是什么引下线自身0.5米以下的表面积。。。 “没有细化到操作层面上去”说得很好,但是,我觉得问题并不大。 cqzrm揭了英雄榜。
1、专设引下线的时候,一根直径8的热镀锌圆钢做引下线就可以了;
凭什么?
2、自然 ...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12-28 08:4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1 老诚看新雷规表5.2.1;
2 立柱内部多根钢筋的绑扎或机械连接(结构施工的方法),满足电气连接的要求。对于引出到屋面当然不能2根或全部立柱引出。一根通长就可以了,此时的连接不可以是结构施工的方法,应该是“可靠的连接”;
3 这个你可以再仔细考虑。 审图依据GB50057-2010第4.4.5条规定说的对,应该是“东海龙王”回复的莫名其妙。 2#楼“东海龙王”回复,正确。
8#楼“cqzrm”分析,正确。
补充一下8#楼“cqzrm”的分析内容:
无特殊情况,符合GB50057-2010的专设引下线:
1、明敷 —— 一根不小于¢8热镀锌圆钢,即可;
依据:5 . 3 . 1 引下线的材料、结构和最小截面应按本规范表5 . 2 .1 的规定取值(查表得不应小于¢8热镀锌圆钢)。
2、暗敷 —— 一根不小于¢10圆钢(无需热镀锌),即可。
依据:5 . 3 . 4 专设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外表面明敷, 并经最短路径接地;建筑艺术要求较高者可暗敷, 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 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 。 审图工程师理解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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