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28 11:12:29

死卡LPD,照度写个大于等于照度标准值的数,应付下审图就完事了。
sccat 发表于 2011-8-28 10:5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在土建设计阶段,计算是虚的;
要真正做实,确实得是装修设计阶段——地面、墙面、天花的反射系数才能确定下来。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28 11:34:36

不说光源多种多样,就说灯具效率吧,符合GB 50034-2004后的各家产品(即便是同一家产品也有普通、高档之分),高低相差非常之大,了解一下就会知道。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28 11:40:13

老诚为何光看不说?

也来发表发表意见。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11-8-29 00:27:42

尺兄在11楼的帖子,就是目前我这么干的做法。
很详细,也真没遇见过P的审图意见。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8-29 09:01:20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8-29 09:06:21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29 09:11:52

回复 20# 治学以诚


11楼。
目前,280LX时,你实际LPD=11都不违规。
只要小于表格值,就满足规范了。

1、任元会先生的论文观点、建设部节能检查,是这样的。
2、GB 50034-2004正文、条文说明,稍有欠缺。
3、GB 50034-2004编制人员的宣贯讲课、《培训讲座》并非如此。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29 09:27:05

如果你水平高,LPD=1,设计照度=750。这也不违规的。比白天的10000照度小的多了。
照度标准与LPD标准是相对独立的标准。照度标准是最低要求,即设计值应大于等于标准。
LPD是最大要求,即不得超越。

我是蛮认可老诚这个观点的,且专门与编制人员交涉过,但可惜GB 50034-2004不认可!

请看举例:
某一个场所或房间,定下标准照度值300lx,LPD为11(现行)和9(目标)W/m2,我们就说目标值的9,采用T8三基色直管荧光灯配节能电子镇流器或采用T5管,做到均无问题。但是,差不多的LPD值功率密度值下,采用LED直管荧光灯,设计照度估计会达500lx左右。
按老诚意思,LPD只要不超(最大要求),设计照度超(最低要求),没问题。

GB 50034-2004是如何规定的呢?它的规定见4.1.7,老诚可以再看看。{:4_109:}

也就是说,按GB 50034-2004标准做设计,设计必须先定照度标准值,一旦你的照度标准值确定,后面的LPD会有天差地别的差异存在(取决于光源、附件、灯具)。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8-29 09:45:42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8-29 09:51:29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29 09:58:26

问题就在于:

GB 50034-2004规定——照度标准值确定后,设计照度只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偏差。

表面上看,定出设计照度允许偏差范围非常正确,有利于防止设计人员胡乱设计。

但另一方面,它却制约了另一部分可能是相当合理的照明设计。老诚,你说是不是?

不代表 发表于 2011-8-29 10:10:48

哈哈,我的理解和老诚一样。
LPD=1,设计照度=750肯定是不违规的(我灯具是火星进口来的,发光效率超高,你管不着),满足照度的情况下LPD当然是越小越好,难道规范的初衷不是这个意思(如果不是,还编个屁规范,洗洗睡吧)。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29 10:29:49

高照度意味着灯具必须有高的发光强度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8-29 09:4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高照度意味着灯具必须有高的发光强度”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认知——老诚再看看有关的照明资料,好不好?

高光通量与高发光强度,绝对是两回事。荧光灯就是低光强、高光通量的一种典型光源。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29 10:36:40

PS:
声明一下——
“荧光灯就是低光强、高光通量的一种典型光源”中的“荧光灯”是专指常规的T8、T5节能型直管荧光灯,不是指LED直管荧光灯(LED管不作特殊处理,光强蛮高)。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8-29 11:03:26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照明功率密度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