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1-8-10 10:46:49
本帖最后由 老康阁楼 于 2011-8-10 10:49 编辑
嘿嘿,强制性条文这个用词及提法是否有失偏颇,按其字面意思和参照楼上等回答,强制必须执行条文,规范是否从强制性和非强制性一刀切,觉得这个词用的不是很好应该是重要条文比较恰当。
首先GB,行规等等囊括的内容均属于应执行条文,至于规范内容中出现的“应”“宜”“需”“可”当属于执行条文中重要程度,在执行的度上加上强制性,有点将某些条文孤立成体系,让人误以为非强制性条文就可以违反,在执行规范上打了折扣进行量化。是以为弊端之一,当初有人告诉我规范的黑体字一定不能违反,难道言外之意是非黑体字可以违反?
其次,强制性条文提出是否有其含义,个人觉得也不可全盘否定,毕竟违反一个回路装30个光源和是违反某些条文,可能造成的后果是完全不一样的,强规的提出对工程质量和审图,虽然进行了量化但是总需要个标准。比如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违反公共安全罪,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完全是不同的,可以求没有标准一视同仁都执行,但总需体系完善。无规矩不成方圆,无体系不成特色,社会是个复杂的群体。中华神奇土地参杂其特色,成为固有的强制性条文。
综上所述,强制性条文提出还是有利有弊,至于利大还是弊大,不能一棒定死,强制性条文叫重要批示条文个人觉得好听点,是以提醒工程设计人员必须注意,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等等。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11-8-10 11:06:18
不代表
发表于 2011-8-10 15:52:05
我说的是10楼!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10 16:04:27
噢,我看到12楼你说的LS,以为是11楼了。
对不起,时间差造成的。
lhchen
发表于 2011-8-10 21:13:22
制定强制性条文要慎之又慎,宜少不宜多,强制性条文泛滥,就失去强制性的意义。
jychen1
发表于 2011-8-10 21:28:57
设计和施工的强制性条文都有啊。
可施工单位有时不按设计要求做,不按规范做的很多啊。
设计好了也没用啊。
495122
发表于 2011-8-12 10:03:05
现在的规范是越来越多,条文重复的也太多,神马时候出一本超级规范,把目前所有的电气设计规范全给他综合了,并说明各章节的适用范围,以后修编、完善仅针对相应章节即可,不需要再为某一方面的变动,再增加规范数量,可以节省不少的人力物力。
秋石
发表于 2011-8-12 10:08:43
别人发来一份审图意见,厂房电气设计违反《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强条,唉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12 10:24:57
张冠李戴。
wosuwoxing
发表于 2011-8-12 11:27:34
强制性条文是很难取消的,至于利弊之争,往往是条文本身内容是否合理,是否能有效执行。
工程虽说是技术活,但还是粗活,不像汽车、飞机等科技含量高。有了强制性就可以在审查时有重点,
有时候设计只能说合理不合理,严格的对错是很模糊的。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12 20:56:47
强制性条文利弊往往不体现在“条文本身内容是否合理,是否能有效执行”,更多体现在以偏概全。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8-12 20:59:19
除极少数强制性条文外,极大多数强制性条文本身不存在任何问题。
注册会员
发表于 2011-8-12 21:30:54
总结下我的结论:强条这玩意在目前存在或者不存在都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对设计者:是否强条都不能违反。虽然强条都相应处罚措施,但是设计中违反强条倒是的每天都有,可见过被处罚的吗?真要有,那概率不亚于中500W彩票。
对审图者:提与不提唯一的区别就是某一天运气不好在检查时被抽到,而针对审图的这类检查,通常是看有无漏提强条,当然也有对应的处罚措施,实际中由于种种原因,漏提不少,见过被处罚的吗?真要有,那概率也不亚于中500W彩票。
对工程:目前的强条单说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这一块,不见得比其它条文重要多少,而违反一般条文造成伤害的损失的也不少见。可以回顾下如果没事,无论这个工程是否违反强条,就在那里存在,大家相安无事。如果有事,也无论这个工程违反的是不是强条,谁也跑不了。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4-1-4 00:58:54
强条目前上海审图公司都以整改单的形式出示,漏标一个应急疏散标志,可以提在建规强制条文里面,也可以提在设计深度里,同时还可以提在民规里;标错一个开关,可以提在强条里,可以提在普通条文里,也可以提在一般应条文,同时也可以提在第三类意见里。何苦为了开强条而开强条,而且还以整改单形式下发,最近见了不少单子了。觉得很没必要也不至于,强条条文还是除了能造成重大灾难性条文,之外的应都不要搞什么强了,恶性循环,循环不止,有部分单位强条还和设计师的奖金有关。。。
yu990921
发表于 2014-1-4 09:59:40
本帖最后由 yu990921 于 2014-1-4 10:06 编辑
漏一个灯的情况经常发生,比如出图之前几小时建筑专业说落新图,但是没告诉你改了门或楼梯,或者告诉你不影响你们专业。我遇到了几次都被提了强条。
理论上来说提的也没错,可能设计师感情上难以接受,但是提的你无话可说,认了就算了顶多骂审图师他娘几句,建筑也是大爷,电气就这命。
至于厂房被提民规强条 ,直接招呼他祖宗就行了,就这水平也出来混审图。这类审图师目前各地都有不在少数。
提醒那些审查非民用建筑类的审图师,找时间学习一下好吗,不懂没关系,花点时间慢慢把规范看完再提可以吗?先看规范后看标准图集再提可以吗?知道图集干嘛用的吗?还有注意一下自己单位的审查资质好吗?有河北贺宸的审查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