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楼写的那么明白,见民规,你非要去火规里找,找不到吧还反过来问,唉! 在这里,如果是二级负荷的电梯,双回路供电,这个非可能就不好切了。。。。。。
冷若冰 发表于 2011-5-22 13:34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晕 切非一般是分励该回路的断路器,跟单双回路有神马关系? 我认为民规的有些解释不对,例:如果一个连在一起的建筑群,有几十部电梯,当某处火灾时,如果把所有的电梯切断电源,好像就没有必要。所以提出切断有关部位非消防电源的问题(而不是所有非消防电源) 回复 18# xuhui6512
08民规:
3条文强调了在高层建筑中容易造成混乱带来严重后果的电梯、非消防电源断电和警报等,在火灾初期时的统一管理问题。条文规定的中心思想,主要是不能一遇初期火灾或报火警时,就立即自动将电梯降落和自动切断非消防电源或电梯电源等。如不慎重可能会带来整个大楼的秩序混乱,因此各种非消防电源和电梯降落等只能通过消防控制室根据具体情况通过遥控来实现。
对一些外接火警警报器(火警铃或火警电子音响警报装置等),不能通过火灾报警控制器输出触点或火警手动报警按钮自动开放,而应由消防控制室集中控制。
火规:
为了扑救方便,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是必要的。但是切断非消防电源时应该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有关部位是指着火的那个防火分区或楼层,一旦着火应切断本防火分区或楼层的非消防电源。切断方式可以人工切断,也可以自动切断,切断顺序应考虑按楼层或防火分区的范围,逐个实施,以减少断电带来的不必要的惊慌。
根据上面的意思,着火时,切非不是全自动,也不是通通切。
所以着火时,存在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同时存在的情况,对于配电箱和发电机容量选择的时候,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谁大,就采用谁,我觉得不对,没有考虑到着火时,消防负荷和非消防负荷同时存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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