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cat 发表于 2011-5-2 12:02:26

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的问题

1、在原规范中未指明为强制性条文,如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是否成为强制性条文?
2、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时,对原规范的条文进行的修改,是否以修改的为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5-2 12:21:03

纠结万分。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5-2 12:33:04

尺短寸长梦答:

1、在原规范中未指明为强制性条文,如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是否成为强制性条文?
答:是!

2、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时,对原规范的条文进行的修改,是否以修改的为准?
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时,无权对原规范的条文进行修改,只能进行说明。

sccat 发表于 2011-5-2 12:38:03

梦答?{:4_98:}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5-2 12:39:52

权限不够,只能梦答。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1-5-2 12:52:02

酒后吐真言,梦答无假话。

sccat 发表于 2011-5-2 13:22:00

梦露才是真的露。。。{:4_113:}

han2003 发表于 2011-5-2 13:59:46

修改后的,以修改后的为强制性要求,必须满足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11-5-2 14:06:39

规范看时间先后嘛。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