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查看: 5800|回复: 8

关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的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2 12:02: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1、在原规范中未指明为强制性条文,如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是否成为强制性条文?
2、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时,对原规范的条文进行的修改,是否以修改的为准?

评分

参与人数 1E币 +20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20 编制人员才能回答。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5-2 12: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纠结万分。
     
发表于 2011-5-2 12:3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尺短寸长梦答:

1、在原规范中未指明为强制性条文,如被《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是否成为强制性条文?
答:是!

2、如《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时,对原规范的条文进行的修改,是否以修改的为准?
答:《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房屋建筑部分 2009年版》摘录时,无权对原规范的条文进行修改,只能进行说明。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12: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梦答?

评分

参与人数 1E币 +8 收起 理由
尺短寸长 + 8 呵呵,别当真。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5-2 12:3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权限不够,只能梦答。
     
发表于 2011-5-2 12: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酒后吐真言,梦答无假话。
     
 楼主| 发表于 2011-5-2 1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梦露才是真的露。。。
发表于 2011-5-2 13: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修改后的,以修改后的为强制性要求,必须满足
     
发表于 2011-5-2 14: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看时间先后嘛。
未命名.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7-4 10:32 , Processed in 0.083502 second(s), 3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