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老诚,就放人一马吧。慈悲为怀~ 这个确实不太懂。
即便是错,难道不允许别人犯错吗?都是从不懂到似懂非懂再到懂的过程。 不要仅讽刺别人,请拿出你的论据。
yueyue 发表于 2010-9-3 22:0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老诚又左顾言其他。 如果真是错了,楼主不妨写个对应的文章投到杂志社,让更多的人受教。 如果真是错了,楼主不妨写个对应的文章投到杂志社,让更多的人受教。
pigl 发表于 2010-9-7 00:18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高!老诚,听听大家的呼声。 那年王金元等老总讲《民规》宣贯,听了3天,记住一句话,大意是:“《民规》24章,我们这些编委也不是章章都在行,甚至有些章节也是正在努力学习。”
当时觉得:1、此话很受用。2、人家还是很谦虚的。3、电这个东西,怕是一辈子也学不完。
现在觉得:1、努力ing。2、到了这把年纪,腰围等于裤长,懂就懂,不懂就不懂。 那年王金元等老总讲《民规》宣贯,听了3天,记住一句话,大意是:“《民规》24章,我们这些编委也不是章章都 ...
pigl 发表于 2010-9-7 00:3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这样写进规范不是害人吗?不懂的就不要写。 那年王金元等老总讲《民规》宣贯,听了3天,记住一句话,大意是:“《民规》24章,我们这些编委也不是章章都 ...
pigl 发表于 2010-9-7 00:33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毫不客气地说,东北院的一世英名被这本新《民规》毁得几乎体无完肤了。
不是所有规范,都需要宣贯的 这样写进规范不是害人吗?不懂的就不要写。
pilifeng 发表于 2010-9-7 00:45 http://www.jzdq.net.cn/club/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是我转错话了。人家是说他负责编的章节他清楚,另外的章节可能就不在行。
为什么都不往好的地方想? 我更激进。
曾经在本论坛呼吁废除民规,但是给管理员删帖了......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