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石 发表于 2008-4-6 23:15:13

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如上

治学以诚 发表于 2008-4-7 08:38:31

冷若冰 发表于 2008-4-7 12:59:34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P>反对无效。老诚必须作出完整的阐述。</P>
<P></P>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08-4-7 15:31:16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还没看到内容。能说说两者的大致内容么?

秋石 发表于 2008-4-7 19:58:17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任元会老先生的文章,阐述I类灯具接地而非按低于2.4m接地。

东海龙王 发表于 2008-4-7 20:09:15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P>唉,中国的规范吓人,中国的电气人也吓人。</P>

嘿嘿嘿嘿 发表于 2008-4-7 20:11:46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不是很多人都已经按照这种做法作了吗?一类灯具,还是应该加接地保护线的,除非你用0类,2类,和3类灯具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08-4-7 23:56:45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P>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如果原规范实施这么多年,因为I类灯具2.4m以上没有PE线而导致了较多人身财产伤害,并且这些事故可以由增加一根PE线而避免,那么这一条是应该改。归口IEC,也要视国情,也要看实践,照搬不行。我对此条很有意见。道理很简单的事情,事故发生情况一览表,增加PE线带来的铜使用数量一览表。规范的制定者应该拿数据来说话。有关部门有没有意识到,这一条规范如果强制实施,让中国每年多消耗多少铜?</P>
<P>PS:文章还没看,仅对照标发表意见。</P>
<P>PS:符合铜业协会宗旨。</P><BR>

<div style="color:#A48E7B;text-align:right">「该帖子被 无限创意 在 2008-4-8 0:00:35 编辑过」</div>

dqlenovo 发表于 2008-4-8 00:13:55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坚决支持!I类灯具接地后才能保证自动地切除故障线路。按楼上要做“事故发生情况一览表”和“增加PE线带来的铜使用数量一览表”后再定夺视乎有些残忍。谁的生命愿意统计到“事故发生情况一览表”中?假如死亡和投资比为1人/1000万元,可到放弃I类灯具应接地的地步吗?作者的本意抛开技术说可是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人权。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08-4-8 00:20:21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 <B>dqlenovo</B></FONT> 在(<I>2008-4-8 0:13:55</I>)的发言<BR>坚决支持!I类灯具接地后才能保证自动地切除故障线路。按楼上要做“事故发生情况一览表”和“增加PE线带来的铜使用数量一览表”后再定夺视乎有些残忍。谁的生命愿意统计到“事故发生情况一览表”中?假如死亡和投资比为1人/1000万元,可到放弃I类灯具应接地的地步吗?作者的本意抛开技术说可是最大限度地体现了人权。</DIV>
<P><BR>谈不到人权问题吧?事故统计就一定代表死亡吗?</P>
<P>如果照你的逻辑,那么消防规范你就没法制定。为了你嘴里的所谓的“人权”,消防规范必须改了。</P>
<P>全部若干电源,全部矿物绝缘电缆,全部火灾自动报警,全部喷淋.......</P>
<P>消防负荷还分什么一级二级?笑话!全部特别重要负荷!</P>
<P>高层住宅里住的是人,多层就不是了?为何高层有报警,有消火栓,多层就没有?</P>
<P>特别期待能够看到您设计的图纸,是如何解决这一人权问题的?</P><BR>

dqlenovo 发表于 2008-4-8 00:55:09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P>你的事故统计中没有死亡事故?</P>
<P>外壳带电的“最高境界”不就是意味着触电死亡吗?</P>
<P>我是说作者的论调是抛开技术层面,体现了人权。</P>
<P>我倒是希望我设计的图纸可以解决人权的。</P>
<P>我回楼上贴没别的意思,还是想从技术层面上说要不要接地的问题。</P>
<P></P>

dqlenovo 发表于 2008-4-8 01:05:37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P>接地的后果就是可以立即跳闸,切除故障回路。</P>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08-4-8 01:10:02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P>如果你用什么“人权”去理解技术文章 那实在是让人不知说什么好......</P>
<P>我无法理解你有没有别的意思 但从你的回帖里看到了“人权”和“残忍”这样的词汇!</P>
<P>所以我非常想知道你是怎么画图的,可以做到所谓的“人权”和不残忍?</P>
<P>假如你是一个设计人员,难道若干年来你一直以中国(或者世界)最高标准的要求来一视同仁的做着所有的不同类型建筑的电气设计,以充分表达你的人权意识和慈悲胸怀?我对你肃然起敬!我依旧期待看到您的图纸!</P><BR><BR><BR><BR><BR>

dqlenovo 发表于 2008-4-8 01:19:08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P>创意你误会啦。我技术上还很差。不过我说体现了人权好像没有错啊?</P>

无限创意 发表于 2008-4-8 01:31:50

回复:看了《建筑电气》08年3期关于灯具接地的文章,还按施工规范执行么?

<P>制定国家规范的一个出发点就是为了保证生命财产安全,这个意义上没错。</P>
<P>但你的那个“人权”的含义是有问题的,讨论一条规范如果从你这个意义出发,那么什么都没法谈了。对吧?</P>
<P>比如:讨论哪些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是不是可以说凡是要求设置的都是体现了“人权”?有人认为某些场所可以不设置,就是没有“人权”?</P>
<P>本贴同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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