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48的逻辑性实在不敢恭维。
13.7.13与建规消防电源专用回路的强条是矛盾的,是放宽要求的(也没见到建规编制组或者官方权威文件认可),
13.7.5放射式供电要求又是自己加戏的,
逻辑上来说这样做的依据/理由了什么?
随意用技术措施代替技术要求,不讲逻辑也不讲统计数据,这是某些专家的常态。
liuiping 发表于 2024-7-18 12:29
规范不是只是说 这三个重要的 地方要末端切换了,哪条说了要 从配电室放射了 ? ...
民标13.7.5 zhang1715 发表于 2024-7-18 12:48
民标13.7.5
那就不行了,树干不能用,就一组双电源的话,双切箱放在其中一个机房,如果着火了,另一个也用不了,算了,不麻烦了,还是各用各的吧,两趟上去算了, azbe 发表于 2024-7-18 09:04
GB55037-2.2.9说了每台消防电梯必须单独设置机房吗?
2. 2. 9 本条规定了保证消防电梯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消防电梯在火灾时能安全、可靠运行。
消防电梯的梯井之间、消防电梯的梯井与非消防电梯的梯井之间、消防电梯机房之间、消防电梯机房与非消防电梯机房之间均应相互分隔,以确保每部消防电梯均能独立工作,不受其他电梯或电梯机房事故或火灾的影响。机房上设置的连通门应为甲级防火门,机房直通屋面的门的耐火性能视具体情况而定,并可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确定。
也没说每台消防电梯独立机房啊~ 可以共用 kawenganet 发表于 2024-7-18 14:16
2. 2. 9 本条规定了保证消防电梯安全使用的基本要求,以确保消防电梯在火灾时能安全、可靠运行。
消 ...
那不是说消防电梯机房之间了啊 kuaiing 发表于 2024-7-18 15:22
可以共用
有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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