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01oct
发表于 2023-9-13 12:15:26
dzkxian 发表于 2023-9-13 10:44
除了住宅,都应该每层每防火分区设双切箱?如果办公楼每层一个防火分区,每层设一个双切箱,每层设一个集中 ...
我觉得这里讨论要分两个层面:
1.在现有规范下,xxx设计方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xxx规范条文是否合理。
而不能一边讨论规范是否合理,一边找设计方法的合理性。
那么最终就会变成:设计人认为合理的就遵守,认为不合理的就不遵守?
不代表
发表于 2023-9-13 12:40:28
x01oct 发表于 2023-9-13 11:58
图集瞎画呗,虽然徐华总我认识,但我仍然认为图集这里画错了,起码是跟规范不一致,属于强行解释供8层的 ...
楼层之间都要封堵,不论它是不是一个防火分区
不代表
发表于 2023-9-13 12:45:31
可以看的出专家编规范的态度问题,差不多就行了。编A规范的不会去深入研究相关的B、C、D等其它规范,所以就这样吧。。。
xuxizhong
发表于 2023-9-13 14:24:41
如果双电源切换箱设置在电井,走线在电井,我觉得可以几层一个双电源切换箱,如果地下车库或者每层几个防火分区的话(走线需要通过公区),就需要每个防火分区设置一个双电源切换箱。
libocai
发表于 2023-9-13 16:31:42
办公楼和公建有什么离谱。编条文的人不考虑实际大小项目的各种情况。设计和图审是执行者,没有任何解释权。
后期高层住宅也一层一个防火分区,这类意见也会有
qiu!4455
发表于 2023-9-13 18:14:25
严格按GB55037文字,每个防火分区都要设一个双电源箱,至少设一个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箱。有些防火分区可能就那么几个灯,严重浪费。{:1_480:}
D800-1~8
发表于 2023-9-13 23:12:45
jerknight 发表于 2023-9-13 08:52
这点很无解 只能看当地消防指导意见了
各地消防解释,应该不会彻底突破强条吧
预计很可能是:公建、工业:每防区 AT+ALE
住宅:适当放松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14 08:31:42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9-14 09:22 编辑
D800-1~8 发表于 2023-9-13 23:12
各地消防解释,应该不会彻底突破强条吧
预计很可能是:公建、工业:每防区 AT+ALE
各地消防答疑正式文件敢突破通用规范的估计不多,
通用规范的解释权在住建部,
正式文件敢与通用规范不一致那叫“以下犯上”{:1_491:}
我倒是赞赏本地消防的做法,
明显不合理的条文也算是有争议的条文,
口头明确应急照明防火分区问题不作为违反强条处罚,
有这个态度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另:每防区 AT+ALE,
现在不用了,一个防火分区就一个消防箱,应急照明和动力不用分箱。
人家指南里有明确,再说GB51309已经是这样了。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14 08:48:23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9-14 15:13 编辑
看到还有好多人认为应急照明双切箱不用按防火分区设置,
我想请问一下大家还记不记得GB51309实施前应急照明的做法?
不记得的话我来梳理一下:
在GB51309实施前,应急照明执行GB50016(民规就不提啦,免得大家反感)的做法也可以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给几个防火分区供电,敢这么做的理由只有一个:GB50016“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为这些用电设备所在防火分区的配电箱”这段话是在10.1.8条的条文说明里面,连正文都不是,更不是强条。
现在,GB55037-10.1.6条不但把原来条文说明变成了强条,同时也把GB50016“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这句话给废了,因为显然这句话与GB55037要求矛盾。
论坛里有不认可的同行吗?不服来辩!{:1_428:}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14 08:50:30
x01oct 发表于 2023-9-13 12:15
我觉得这里讨论要分两个层面:
1.在现有规范下,xxx设计方式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2.xxx规范条文是否合理 ...
非常赞同!
不同层次的内容分开讨论,
搅和在一起只会浪费大家的时间。
x01oct
发表于 2023-9-14 09:09:08
qiu!4455 发表于 2023-9-13 18:14
严格按GB55037文字,每个防火分区都要设一个双电源箱,至少设一个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箱。有些防火分区可能 ...
是浪费的问题么??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3-9-14 10:05:30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14 08:31
各地消防答疑正式文件敢突破通用规范的估计不多,
通用规范的解释权在住建部,
正式文件敢与通用规范不 ...
这种地方搞潜规则的做法才要不得,这不是间接排斥了外地设计单位嘛,与国家"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方向相违背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14 10:33:38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9-14 10:36 编辑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3-9-14 10:05
这种地方搞潜规则的做法才要不得,这不是间接排斥了外地设计单位嘛,与国家"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大方向 ...
对这种看法,我无言以对,词穷!{:1_491:}
可能我的境界不够高,只会当好的来理解!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14 10:43:25
不过也实在理解不了这个怎么和“地方搞潜规则”挂上钩的?
消防没有说只对本地设计院这样。
如果是外地设计院接本地项目,
不是也应该了解一下本地消防的做法?
即使严格按照GB55037每个防火分区设应急照明双切箱,
审查也不会提意见的,
有什么“地方搞潜规则”的问题?
L446231510
发表于 2023-9-14 11:03:58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14 10:43
不过也实在理解不了这个怎么和“地方搞潜规则”挂上钩的?
消防没有说只对本地设计院这样。
你们这种几个人私下决定国家规范是否执行的做法就是在搞潜规则。{:1_491:},对规范执行私下做灵活掌握就是不公平。外地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但是你们本地的其他项目可以不按标准执行,你让外地单位怎么给业主解释。
了解一下本地消防的做法,说的很简单,实际上是要设计单位找哪个人了解,为什么搜集了当地地方标准和正式规章还不够,还得了解个别人的口头说法。
这些年遇到了太多这种地方潜规则,本地单位知道本地图审要抄哪一条规范、出哪一个大样、贴哪个标注,遇到外地单位上来就是哐哐上强条。
我倒是想问一下凭什么一个省份认可的做法或到另一个省份就可能违反强条,还不是地方图审有太多的灵活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