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ang1715 发表于 2023-9-1 16:00:31

因为明敷暗敷影响的是线缆燃烧性能,所以能直接接触空气的部位算明敷,不能接触空气的部位算暗敷,感觉这样比较合理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1 18:06:18

zhang1715 发表于 2023-9-1 16:00
因为明敷暗敷影响的是线缆燃烧性能,所以能直接接触空气的部位算明敷,不能接触空气的部位算暗敷,感觉这样 ...

考虑问题还是周全严谨一点吧。

如果是从配电房经过其他防火分区到消防设备房的(两头机房都有防火分隔),其他防火分区发生火灾结构件不能起到阻燃作用吗?

另外再了解一下防火封堵。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2 09:25:26

对自己8#的观点再补正一下:
1、对于金属管,明敷暗敷感觉在烟气散发方面效果差不多,
理由:低烟无卤是针对人员疏散的,
按照火灾温度时间曲线,
绝大多数建筑物应急照明时间内金属管不至于烧熔。

2、对于非金属管,的确火灾发生部位明敷比暗敷会散发出更多的有毒烟气,
暗敷可以不采用低烟无卤线缆是正确的。

说的不对的地方,欢迎大家指正。

scmcl 发表于 2023-9-2 13:31:25

电气现在只擅长扣字眼了么???

yy1980 发表于 2023-9-2 17:50:41

本帖最后由 yy1980 于 2023-9-2 19:53 编辑

scmcl 发表于 2023-9-2 13:31
电气现在只擅长扣字眼了么???
说的在理啊,规范确实要扣字眼,甚至标点符号也要研究(我们的专家只擅长专业,不擅长语文{:1_491:})。如《建筑防火通规》之8.3.2(前几天讨论过的)
“8.3.2--下列民用建筑或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8 、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其他儿童场所。”

前几天我在想,“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这几个字后面的逗号,是否是规范编制组的本意。
如果是逗号,那么所有的托儿所、幼儿园即使是一个班的临时幼儿园(边远地区确存在这种情况),按规范也是必须设火灾报警?这究竟是不是规范编制组的本意,还是他们语文没学好?
如果是本意,我严重怀疑规范编制的砖家的思维能力和出发点。
如果非本意,那就是规范编制专家的汉语表达问题,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扣字眼,甚至要扣标点符号的原因了。

   无赖啊,这就是我们国家的规范的特色{:1_430:}要不然既要宣讲释疑,又要出实施指南,还有编委会成员私下还要阐明他自己的观点,另外也会通过《建筑电气》规范编制组还增加一些专题解释。


x01oct 发表于 2023-9-3 14:06:55

yy1980 发表于 2023-9-2 17:50
说的在理啊,规范确实要扣字眼,甚至标点符号也要研究(我们的专家只擅长专业,不擅长语文)。 ...

为什么不是本意呢?就是本意,就按本意理解!!

你可以说这条规定不合理,但是不应该按照不是本意去理解,去解释。

如果都可以按不是本意去理解,那么所有条文都要重新解读了,所有语句都不是本意,你说这还怎么办???

yy1980 发表于 2023-9-3 14:18:59

本帖最后由 yy1980 于 2023-9-3 14:43 编辑

x01oct 发表于 2023-9-3 14:06
为什么不是本意呢?就是本意,就按本意理解!!

你可以说这条规定不合理,但是不应该按照不是本意去理 ...楼已经歪了,那就索性继续歪一下{:1_476:}
看来我们讨论的频道有些不同。不在一个点上。再把我观点的核心东西拧出来给您重复一下:{:1_491:}

“如果是本意,我严重怀疑规范编制的砖家的思维能力和出发点。如果非本意,那就是规范编制专家的汉语表达问题,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扣字眼,甚至要扣标点符号的原因了。”   
   为什么如果是本意,就应怀疑专家的思维能力:不分幼儿园一个班,两个班都上FAS,难道思维能力很完善?
   “如果是非本意“,意思是,个人确实担心这种规范条文非专家的本意,如果正常的思维应该是幼儿园也好、托儿所也好。。。。,应该有规模的限制(正如该规范商店部分规模上FAS出的问题一样)。。。
      所以,我个人揣摩砖家是不是想表达“,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或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米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以及其他儿童场所”?只是,专家一表达出来就变样了。
      是么?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3 14:38:24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9-3 14:39 编辑

x01oct 发表于 2023-9-3 14:06
为什么不是本意呢?就是本意,就按本意理解!!

你可以说这条规定不合理,但是不应该按照不是本意去理 ...
非常赞同!

规范文字表达的内容就是要按照字面意思理解,
这是使用规范的人理解和执行规范的基本。

规范表达不清晰、字面上可以理解出不同意思的叫存在歧义,
字面意思不存在歧义,但是明显不合理的(如20#的例子),只能在本人的权力、担责范围内酌情处理。

所以,论坛里探讨规范条文问题时,建议先搞清楚字面意思存不存在分歧,没有分歧的再探讨规范条文是不是合理,在前面这两项大家主流看法有共识的基础上再来探讨设计和审查如何应对。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3 14:42:32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9-3 14:45 编辑

yy1980 发表于 2023-9-2 17:50
说的在理啊,规范确实要扣字眼,甚至标点符号也要研究(我们的专家只擅长专业,不擅长语文)。 ...
其他不说了,
“我们的专家只擅长专业,不擅长语文”,
这句话有点质疑。
现在部分编规范的“专家”不一定“擅长专业”。
看到的成果字里行间充满了“任性”或者其他...

yy1980 发表于 2023-9-3 14:45:32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3 14:42
其他不说了,
“我们的专家只擅长专业,不擅长语文”,
这句话有点质疑。


给“编制本条文的专家“”保留最后一点尊严吧{:1_491:}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3 14:50:12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9-3 14:52 编辑

yy1980 发表于 2023-9-3 14:45
给“编制本条文的专家“”保留最后一点尊严吧
不是某一个条文的问题,
也不是某一本规范的问题,
好多电气规范条文都这样 。

yy1980 发表于 2023-9-3 14:52:40

本帖最后由 yy1980 于 2023-9-3 14:58 编辑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3 14:50
不是某一个条文的问题,也不是某一本规范的问题
好多电气内容如此。
为啥我要限定在某一条文,实际上还是不想打倒一大片。
你,我,他。。。其实很多论坛里的朋友,在工作中,在很多场合都是充当了专家的角色。
每个专业人都不是十全十美,都或多或少存在认知或者表达的局限性。
即便论坛中的你,我如果参与编制规范,也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只不过,你、我等坛友,那种对规范条文严谨性的追求,可能在现在某些规范编制专家之上!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3 14:59:17

yy1980 发表于 2023-9-3 14:52
为啥我要限定在某一条文,实际上还是不想打倒一大片。
你,我,他。。。其实很多论坛里的朋友,在工作中 ...

编规范和某个项目做专家不一样,
那影响太大了。
何况编规范不像开评审会个人临时发表意见,
那是经过好长时间的精心准备(总结、调研、甚至专题研究等)才出来的成果,
还要经过审查组的审查(审查会通常都不止一次),
最终还是这样的成果{:1_478:}{:1_478:}{:1_478:}

x01oct 发表于 2023-9-3 20:13:31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9-3 14:59
编规范和某个项目做专家不一样,
那影响太大了。
何况编规范不像开评审会个人临时发表意见,


你参加几次规范编写就不会这么想了。。。。

我觉得某些规范就是瞎编,而且是不得不瞎编

x01oct 发表于 2023-9-3 20:15:59

yy1980 发表于 2023-9-3 14:18
楼已经歪了,那就索性继续歪一下
看来我们讨论的频道有些不同。不在一个点上。再把我观点的核 ...

不是,我不这么理解,我认为编者就是想说:任意的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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