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上写了不在设计范围内,能给他通过?
本次设计不包含智能化弱电系统,其由建设方另行委托设计。本工程屋面设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其由太阳能厂家深化设计。
本帖最后由 nicebin 于 2022-10-19 11:32 编辑
从文件上讲,表述没问题。审查人负责任的话,再要看设计合同,是否不含相关范围。
《可再生能源》是强条,起码得对规范尊重一下,补个配电系统图、平面图吧?
光纤到户,虽然2012年是针对住宅小区。但公建也是有要求的啊,起码留个2.5x4m的机房,什么都不留住建抽查问责起来可担不起责任。 xinxirong 发表于 2022-10-19 14:41
《可再生能源》是强条,起码得对规范尊重一下,补个配电系统图、平面图吧?
光纤到户,虽然2012年是针对住 ...
有理,智能化系统用房是应该要有的,系统具体设计可另行作专项。光伏最起码要明确年发电量和最小装机功率、平面安装位置、安全要求、并网形式和并网点,其余由中标单位深化 智能化可以不表达系统,但机房和井道要表达
太阳能系统,起码有个系统构架图,示意下太阳能板位置。至于配电系统图,没必要 专项设计可以留作二次深化设计,但是一次设计要留相应的条件和提出规范要求。 如果是委托专项设计,按道理应该与施工图同步提供设计成果,这样才满足设计深度的要求。
如果是委托深化设计,弱电、变配电房及光伏发电应该有初步的设计成果,该有的系统要求(提供简单系统图),预留的设备安装空间和管线通道要预留到位。
光伏发电部分GB550155.2.4要求“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设备布置空间(光伏板面积和布置在什么地发)、系统图当然不能少。 不在本设计范围,不代表本次设计一句话就能甩项的,基本的要求还是要有的。 本帖最后由 ccck 于 2022-11-9 10:18 编辑
要求越来越多,工资从没变过--你们是不是想搞死人啊?而且你们不要这么书呆子--就算图纸上补了你们说的东西,实际有什么用??甲方真的做了??那个什么公建机房,人家领导连个走道都斤斤计较,这么一个房间舍得做??简直不切实际的乱弹琴!
专项设计了事!还不嫌事儿多???? 楼上两位说的是实情,
但是审查师也有审查师的烦恼,
特别是全文强条的规范实施后,分分钟会碰到复查或质量抽查别人提漏审强条的问题,
也会考虑自保。 应该弄清楚审查和设计的关系问题。审查是针对建设项目,并不直接针对设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多家设计单位共同完成一个项目的设计,但最终提供的设计资料应该是完整的。比如建设单位可以委托一家设计院搞光伏设计,再找一家完成其他内容。但最终的设计资料是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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