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级负荷的备用时间,规范没有规定呀
某小型公建,消防负荷为三级,主要通道照明为二级,其余三级,单电源供电,考虑用EPS作为二级负荷的备用电源,备用时间应如何考虑呢?此处没有规范作为依据,十分纠结,难道参考疏散照明以30min为准吗? 参考新民规的13.6.6(注1) 谢谢树总指点 13.6.6注1消防性能化指什么 wenqi3276 发表于 2022-3-30 08:2813.6.6注1消防性能化指什么
类似:特殊消防设计评估报告 这种小公建通道照明二级负荷是为了满足非消防应急照明要求而确定的(可以了解一下学校的踩踏事件),其实只要满足人员在停电等突发情况下的疏散要求就行。
时间参照参考疏散照明以30min就可以了。 消防性能化设计是针对像鸟巢这种特殊项目的,一般情况下不会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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