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怎么做?
13.7.8 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设置在建筑物的电源进线处或配变电所处,其应急电源配电装置宜与主电源配电装置分开设置。当分开设置有困难,需要与主电源并列布置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消防系统配电装置应有明显标志。消防和非消防共用一个配电箱时,其分界处应设防火隔断,那这个应有明显标志应该怎么做呢
刷红漆,贴标语 本帖最后由 zhouke 于 2021-9-19 17:58 编辑
一、二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得共用一个配电箱;三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宜共用一个配电箱。 zhouke 发表于 2021-9-19 17:56
一、二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得共用一个配电箱;三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宜共用一个配电箱。
请问“一、二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得共用一个配电箱”这条出自哪本规范呢? 自由的零线 发表于 2021-9-19 21:52
请问“一、二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得共用一个配电箱”这条出自哪本规范呢?
《建规》10.1.9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消防配电设备应设置明显标志。 明显标志是什么标志? 搞个红色的亚克力标识牌贴到箱子上{:1_428:} zhouke 发表于 2021-9-19 17:56
一、二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得共用一个配电箱;三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宜共用一个配电箱。
三级负荷可以和普通负荷来自同一总箱?
renxiaobai 发表于 2022-8-1 17:10
三级负荷可以和普通负荷来自同一总箱?
“宜”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 配电箱上的标志,没有统一标准。
有的说全涂红色漆、有的说局部红色、有的说夜光
不像消火栓,有标准 GB50016-10.1.9条文看下条文解释就不是这个意思。这里的独立设置是放置位置上的独立,而不是分开设置的意思。就是设置一个独立的空间房间给消防设备放置,并有围护结构和防火门等来减少火灾对配电箱的影响。 zhouke 发表于 2021-9-19 17:56
一、二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得共用一个配电箱;三级消防和非消防不宜共用一个配电箱。
分配电室可能出现这个情况啊 ShadowShinyui 发表于 2022-8-2 10:54
分配电室可能出现这个情况啊
规范的意思是消防与非消防从本建筑总配电箱处分开后分别配电。 zhouke 发表于 2022-8-2 13:13
规范的意思是消防与非消防从本建筑总配电箱处分开后分别配电。
三级消防可以从总配电箱里接吗? 象低压柜的剩余电流火灾传感器、切非模块等都要标识、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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