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x330 发表于 2021-6-18 10:32:57

请教,设置敞开楼梯间的多层住宅是否要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按《建规》10.3.1,民用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建规》10.3.5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 51309里 3.2.5附表中,有提及敞开楼梯间,地面水平最低照度5LX。

那么问题来了,27米以下的多层住宅带敞开楼梯间,其公共部位是否需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1-6-18 10:44:31

27米以下的多层住宅带敞开楼梯间,其公共部位是否需设置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不需要

沉默是金哈 发表于 2021-6-18 10:55:35

小于27m的住宅建筑不需要

lylvice 发表于 2021-6-18 11:08:15

有地下室地下室可能需要,以上不需要

xiuyou 发表于 2021-6-21 08:56:27

按照江苏最新的地标,27米以下的也要做了。

bcdchenp 发表于 2021-6-21 09:14:20

本帖最后由 bcdchenp 于 2021-6-21 09:18 编辑

著名的“新民标”第13.2.3-1条,意思明了,民用建筑有楼梯间就要扑上去上疏散照明灯和指示标志,包括别墅、复式楼的户内楼梯间,{:1_428:}

fancyboy 发表于 2021-6-21 09:25:53

xiuyou 发表于 2021-6-21 08:56
按照江苏最新的地标,27米以下的也要做了。

真的吗,有没有相关条文给看看?

baiyu 发表于 2021-6-21 15:11:30

fancyboy 发表于 2021-6-21 09:25
真的吗,有没有相关条文给看看?

我也没找到相关条文

btx330 发表于 2021-6-21 16:15:40

bcdchenp 发表于 2021-6-21 09:14
著名的“新民标”第13.2.3-1条,意思明了,民用建筑有楼梯间就要扑上去上疏散照明灯和指示标志,包括别墅、 ...

新翻了下新民标,13.2.3,确实要求民用建筑的开敞式楼梯间做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那就只能做了。。。

zhouke 发表于 2021-6-22 10:13:24

我认为51348应该改为技术措施,是否设应急照明应看建规。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21-6-22 11:44:53

GB51348确实有很多越俎代庖的地方

zhouke 发表于 2021-6-23 10:15:07

是否需设应急照明应根据建规的要求确定。不区分建筑物的用途和规模均要求开敞式疏散楼梯间设应急照明非常不合理。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1-6-23 17:37:37

zhouke 发表于 2021-6-23 10:15
是否需设应急照明应根据建规的要求确定。不区分建筑物的用途和规模均要求开敞式疏散楼梯间设应急照明非常不 ...

请教一下,按建规应该是哪种场合需要在敞开式楼梯间设置疏散照明呢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1-6-24 08:55:47

抛开技术问题有时候在瞎猜测,民标的主编也是《建规》电气部分的主要编制人,是不是在《建规》里没办法获得一致同意的个人意见,在民标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可以充分发挥了?{:1_428:}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1-6-24 09:14:59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13.2.3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消防疏散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火灾时供消防作业及救援人员继续工作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列民用建筑及场所应设置疏散照明:

   1)开敞式疏散楼梯间;

   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厅等场所;

   3)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办公场所、会议场所。



根据《民标》要求,不少人觉得例如3层叠拼住宅的开敞楼梯间是否也需要设置疏散照明?明显这种掌握尺度是不合理的,对于《民标》本款的掌握尺度应如何理解呢?



实际上,本条文是作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1条的补充条款,作为是否设置疏散照明的判定条件。因此,本条文的使用是有一些前提的。根据《建规》的要求: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需设疏散照明;同时封闭楼梯间及其前室也需要设置疏散照明,却对普通多层公共建筑内各层疏散走道的联通处:开敞楼梯间漏掉了规定。作为连续疏散的要求,很容易可以想到,不可能二层的疏散走道做了疏散照明,但是二层通往一层的敞开楼梯间却没有疏散照明了。所以本条文的真实含义也非常明白了。



对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厅等场所,是由于《建规》内只规定了三厅(观众、展览、多功能)和200平米以上场所,但是与消防部门严格管理和火灾事故频发的九小场所等不能太多的涵盖,因此《民标》特殊对不限面积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厅等场所做出应设疏散照明的要求,以策安全。



常规理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厅等场所为:歌厅、舞厅、录像厅、夜总会、卡拉OK厅和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或包房、各类游艺厅、桑拿浴室的休息室和具有桑拿服务功能的客房、网吧等场所,不包括电影院和剧场的观众厅。考虑到足疗店的业态特点与桑拿浴室休息室或具有桑拿服务功能客房基本相同,其消防设计应按照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要求执行。但保龄球、台球、棒球、蹦床、飞镖、真人CS、密室逃生、室内电动卡丁车场等场所属于公共娱乐场所,可不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计。



对于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办公场所、会议场所。是补充《建规》对办公、会议的要求, GB 51309的要求与此相同。



综上所述,结合《建规》要求,《民标》本条文也就不难理解。如果把条文合并如下可能更容易理解: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 27m 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厅等场所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办公场所、会议场所;

   3 建筑面积大于1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开敞式疏散楼梯间;

   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开敞式疏散楼梯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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