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规范编的太不严谨,在眼下的设计审图生态下,后患无穷。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1-6-24 09:32
楼上说的极是!
可惜规范编的太不严谨,在眼下的设计审图生态下,后患无穷。
我们能做的就是尽量运用所掌握的专业常识结合现行规范条文,合理解释、执行规范要求 规范就是法律,作为普通的设计人员,我们只能按规范的字面意思进行设计。否则审图时有可能会有麻烦。 罗翔说法中有一句听了很有感触,他说“有些人法律学多了就丧失人性了”。现在看来,很多工程设计人员也是规范(当然问题还是出在规范本身)看多了就丢掉了专业常识 rainmen_73 发表于 2021-6-24 09:14
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GB 51348-2019
13.2.3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消防疏散 ...
余总这是强行解释规范编制组的文字失误。。。。。按新民规的的字面意思,就是别墅的楼梯间也要设置应急照明。{:1_428:} bcdchenp 发表于 2021-6-25 09:07
余总这是强行解释规范编制组的文字失误。。。。。按新民规的的字面意思,就是别墅的楼梯间也要设置应急照 ...
具体文字不是我写的。版权属于天津天友韩帅韩总的。不过我个人理解也是如此,看到他的公众号文章与我一致的观点就转发一下。另外我自己还有一个补充,就是公共建筑、厂房的安全出口都应设置出口标志灯 已经有同行被图审这么提过了。放心吧,这不是最后一个。
究极原因,还是新民标编制不合理,语文不及格。词不达意。 谁说江苏要设的,新的住宅规范我已拿到手,27m以下的住宅没有要求设应急照明 多层住宅不需要设置应急疏散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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