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348 13.6.6应急照明最少持续时间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0-8-11 17:13 编辑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室内的前室、合用前室、避难间、避难走道
疏散照明要求大于等于60min
大家怎么看? 这个“人员密集场所”有些异议,不过目前产品几乎都满足要求 对51309的合理优化 国标不是90分钟,我看到这条的时候也有点懵逼,怎么只要求了60分钟。。。 qq920922944 发表于 2020-8-12 08:55
国标不是90分钟,我看到这条的时候也有点懵逼,怎么只要求了60分钟。。。
建规也是60分钟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8-12 08:58
建规也是60分钟
对于我们厂商来说,不管什么场所,只要是问应急时间,那都是90分钟以上,没有厂商会搞个60分钟的应急灯具出来吧,不划算,占库存,占生产线,也不方便,还容易搞错,我们厂就没有60 分钟的 qq920922944 发表于 2020-8-12 09:22
对于我们厂商来说,不管什么场所,只要是问应急时间,那都是90分钟以上,没有厂商会搞个60分钟的应急灯具 ...
是的,我看到厂家样本都是90分钟的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8-12 09:23
是的,我看到厂家样本都是90分钟的
树总:我想厂家样本应该是初装容量,是按需要的持续工作时间的三倍配置的。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5
2 医疗建筑、老年人照料设施、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00m² 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 20000 m² 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 1.0h;
这里是没有人员密集场所的。
也就是说排除了这个第2款之外的人员密集场所原来要求0.5h,现在GB51348要求这种建筑的前室、合用前室、避难间、避难走道应急时间要不小于1h,要求提高了。 与应急照明规范的要求一致,结合GB51309来设计。必须考虑集中电源的电池组必须满足3.2.4.6之后能大于这个标准要求的应急时间,同时,集控型必须叠加满足3.2.4.5的基础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产品标准
GB17945-2010
6.3.1.2条 系统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
小于90min的产品都是非标产品,拿不到消防认证标识。
GB50016-2014(2018年版)、GB51309-2018、GB51348-2019等各规范核这定的持续供电时间指的是产品到达使用寿命前应该达到的标准而不是出厂标准。出厂90min的灯具,应用于60min的场所时,使用若干年后,蓄电池衰减至60min以下时,即达到该灯具在当前场所的使用寿命。 qq920922944 发表于 2020-8-12 09:22
对于我们厂商来说,不管什么场所,只要是问应急时间,那都是90分钟以上,没有厂商会搞个60分钟的应急灯具 ...
那是初放电時间,应在产品寿命期衰減后大于等于規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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