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规10.3.5
目前接到一图审意见,每间商铺应增加出口灯(商铺面积20平米左右),依据是建规10.3.5.如何回复?
同意,详见修改图电施-XX 20平米。。。。。现在审图乱象简直是。。。。。 你这个商铺是外铺吗? 把应急照明图集甩图审脸上 hbsjzsjy 发表于 2020-7-30 10:50
你这个商铺是外铺吗?
住宅底层商铺 zzzzzzzz 发表于 2020-7-30 11:14
把应急照明图集甩图审脸上
图集这个50平米也不知哪来的 如果不是步行街商铺,则仅s>400m2才设(〈GB51309-2018>3、2、8、11) swdswd 发表于 2020-7-30 11:18
如果不是步行街商铺,则仅s>400m2才设(〈GB51309-2018>3、2、8、11)
关键是建规10.3.5的“公共建筑”出口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7-30 11:16
住宅底层商铺
如果是底层商铺,其出口定义为安全出口没毛病,套用10.3.5提你无法反驳。但这个确实尴尬{:1_423:} hbsjzsjy 发表于 2020-7-30 11:25
如果是底层商铺,其出口定义为安全出口没毛病,套用10.3.5提你无法反驳。但这个确实尴尬
是呀,不能说无论多大面积,都要装个出口灯(现在还得低压的,商铺就没有线路) 建规10.3.5不区分规模,只要是公共建筑就要求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错误的。 zhouke 发表于 2020-7-30 11:31
建规10.3.5不区分规模,只要是公共建筑就要求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错误的。
关键是就有图审上钩,还没法说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0-7-30 11:35
关键是就有图审上钩,还没法说
现在的专家们都想多出规范,规范的却质量越来越差了,给设计带来了很多麻烦。 按建规10.3.5的要求,几平米的门房、厕所也要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是不是很可笑?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