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槽敷设电线,电缆 有数量限制么?
如题,如果大厅电线很多,做了线槽,线槽内敷设的电线电缆是否有数量限制?数量多了,是不是要考虑分两个线槽。 对无EMC要求的配电线路,线槽内电线或电缆的总截面(含外护层)不应超过线槽内截面的20%,载流导体不宜超过30根 见JGJ16-2008第8、5、3条 按上述规定,线缆多了只好增加线槽,以便维修、保证安全等 但按GB50054-2011第7、2、14条,不宜超过线槽的40%,导体根数同上 个人認为国标是国家标准,级别最高,但要求最低,行标级别低于国标但要求可高于国标,二者就高不就低,按应不超20%执行。 如按40%设计,则降容系数要取低一点,見配四第9、3节 耐火线槽容许根数见19DX101-1-P111及P112 还要按电缆类型核算,见GB/T18380.3 谢谢楼上各位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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