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下室变电所的安全出口
这个问题老生长谈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规定“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时,至少应设置一个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但很多地下室中设置的变电所(配电房),其疏散门直接开向车库,这种情况很多。如果直接开向疏散走道或室外安全出口,显然有难度,很多建筑不这样做。
大家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这是哪条? 找到了,8.3.1条第3款 照这么看,原来设计的一些直接通向车道的门,都不能算了,这样严重影响机房设置啊~~ 我个人理解,这种相关于变配电室防火疏散的要求,要么写在防火规范50016里面,要么写在变配电所规范50053里面,就不应该到处写,真的是乱七八糟! 得一视同仁啊,水上消防泵房都已经这么干了{:1_428:}这个规范还没正式实施前我都已经给各个建筑反馈过
对我们自己专业来说,之前位于负荷中心好找位置,现在还要傍着个疏散楼梯就不太好弄了 即使没有傍着个疏散楼梯,也需要设置疏散走道通向疏散楼梯 我院现在一直这样执行,也还好 我们现在也都这样搞, 变电所多了,做起来真是比较困难。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9-12-30 14:11
我院现在一直这样执行,也还好
麻烦问一下,分散设置的变电所也要单独划分防护分区并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吗 kuaiing 发表于 2019-12-30 17:53
麻烦问一下,分散设置的变电所也要单独划分防护分区并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吗
单独划分防护分区?这个没有规定。 kuaiing 发表于 2019-12-30 17:53
麻烦问一下,分散设置的变电所也要单独划分防护分区并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吗
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这个是必须的。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或室外的疏散门",如果不看括号里的内容还好理解,即通向 疏散走道或室外的门,如果带上括号里的,然后对照建规图集2-5页,这句话即通向 安全出口的门,按照图集安全出口就是门,这句话就成了直接通向门的门了或者说通向安全出口那个位置的门,这怎么理解,变电所的疏散门贴着一个安全出口门么?那么紧挨着楼梯是先设置变电所的疏散门 然后楼梯再设置一个安全出口门,这怎么样就算直通安全出口了,假如变电所门直接开向楼梯间,那么是不是又违反封闭/防烟楼梯间不应开设……,毕竟这个门一开,变电所的火情影响了楼梯内的疏散。对于车库内着火时人员疏散本身就是跟着标志灯疏散,穿插于车道和车位,没有走道,只有通道,这200多平米就得贴着俩楼梯么,车库的楼梯都比较远,单独砌墙做走道也不现实。究竟该怎么做呢 我们这最近又出了个文件,现在变电所不允许做地下了,没有这个问题了{:1_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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