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C接地系统能采用1P+N剩余电流断路器吗
本帖最后由 沉默是金哈 于 2019-8-2 17:06 编辑求教,老楼,室内TN-C系统,室外屋顶亮化改造,屋顶亮化照明配电箱末端照明回路可以采用1P+N剩余电流断路器吗?国家标准和规范绝对禁止使用两极开关,绝对禁止切断零线,零线也不得接保险丝。 TN-C系统当然不能切断PEN线,但是您可以在屋面将照明配电箱转为TN-C-S系统啊~~ 本帖最后由 荣知事 于 2019-8-3 10:01 编辑
室内很少有人采用TN-C的,老屋采用电气外露可导电部分悬空,加漏电保护倒是比较常见的,几十年来经过用电系统改造基本都是如此。因为采用了TN-C,漏电保护断路器就有可能不能投入。至于采用TN-C可靠,还是采用漏电保护可靠,我想国家标准和实践大家是非常明白的。
采用1P+N当然可以。很多单相漏电保护断路器都这样,只因为比较经济。经过分析,单相负载能不能采用两极(2P)开关应该是很明白了。楼主怕开关零线端钮出问题,哪相线端钮也会出问题,都一样只是断了电流回路罢了。当电气设备需要检修,切断零线比不断零线更安全,这是人们的共识。再进一步,现时采用(2P)漏电保护加TN-C-S比较常见。所以,禁止使用两极开关,是一个假命题。
在此我们多扩展一些,现时建筑电气有关规范中表述,住宅进线总开关不加漏电保护,照明回路不加漏电保护,只在插座回路加漏电保护,是很不适当,也很不负责任的。究其原因,他们是把漏电保护当间接接触防护用了,而没有认识到漏电保护主要是防止直接接触。 TN-C用RCD,不一定会动作啊~~
还有就是很多1P+N的N线只是没保护,但是也是随着1P断开的,所以用1P+N也是有问题 家标准和规范绝对禁止使用两极开关,绝对禁止切断零线,零线也不得接保险丝。
是地线 nicebin “漏电保护主要是防止直接接触。”,这个我认为不对。
你认为不对,建议你拿出理由来。怎么个不对!我们说,接地系统型式也好,漏电保护动作也罢,主要是防止人员相-地电击事故。
TN-C系统漏电保护不一定动作,对漏电保护来说是有这个可能。比如,电气外露可导电部分对地是绝缘的。但是,这样相线与零线一定构成短路事故,一般来说短路保护不动作,过流保护应该动作。退一步,即使过流保护也不动作,因为短路电流小于过流保护动作值。即使人碰触电气外露可导电部分,漏电保护也不动作,就算大部分电流都从零线回到电源。漏电保护不动作,说明流过人体的电流,不对人身造成伤害,那么我们为什么非得让其动作呢?如果,那时人碰触电气外露可导电部分,经过人体电流达到漏电保护动作值,漏电保护一定动作,人就可以避免电击。
建筑电气业内有人认为,TT系统的路灯的接地电阻可以大到150欧姆,让漏电保护来替代切断电源。那么,我们要这个150欧姆干什么呢?除非路灯对地是绝缘的,否则一般漏电保护都应该动作啦。同样道理,人碰触路灯杆,流过人体电流达到漏电保护动作值,一样可以避免人遭受电击。哪这样的TT还是TT吗?TT的目的主要是电气外露可导电部分,在一定范围内与大地保持在局部等电位状态,而不是切断电源。采用漏电保护使得路灯供电可靠性大打折扣。
建筑电气业内的所谓防范火灾的漏电保护,说得头头是道,其实和理论是有距离的。1、三相四线系统发生单相漏电,其漏电总电流未必一定是增加的。因为漏电使得配电主干线过热燃烧,这个电流得多少大?算它有50A吧,50A漏电流,漏电保护一定动作吗?相关制造企业可没有这个标准的。3,有些在电流互感器二次(比如,总断路器互感器二次。)再接漏电保护,一个1000/5A的电流互感器能够测量到一次100毫安的电流,那真的是高科技啦。
人们在漏电保护上采用,单机保护,分户保护,总保护。总保护上的增大动作电流值,纯粹是为了躲过固有的漏电流值,而非火灾漏电或人身电击。而且,为区分这个固有的漏电还是实际事故漏电,动了很多脑筋的。所以,这个漏电主要是指相-地间流过人体的电流,其他漏电只能躲、避,其它的动作都是误动作,这才是保护的正确理解。否则,有人会专空子的。
再说清楚一点,漏电保护本来就是为了防止人身相-地电击事故运生的。即使你后来有所应用,也跳不出这个范围的。防止间接接触要靠接地系统型式,接地系统型式原理来自于法拉第笼子。希望不要混淆啦。
你标1P+N审图老师都会认为这是断零的1P+N,为什么不改成TN-C-S x01oct 发表于 2019-8-2 20:11
TN-C系统当然不能切断PEN线,但是您可以在屋面将照明配电箱转为TN-C-S系统啊~~
TN-C系规范统是严禁带保护开关的,但1P+N中PEN线是不带保护开关的,不违反规范啊!没有规范说TN-C系统的PEN线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断开!相线跳闸时PEN线也断开,应该是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对检修来说这是有利的。原楼整个系统都是TN-C系统,屋顶配电线改为TN-C-S系统不是很现实。屋顶加装局部等电位或辅助等电位,照明回路末端加装1P+N漏电保护短路器,个人觉得更安全,另外线路和灯具可选加强绝缘或附加绝缘,配电线做绝缘隔离应该就可以了,个人意见! x01oct 发表于 2019-8-3 11:04
TN-C用RCD,不一定会动作啊~~
还有就是很多1P+N的N线只是没保护,但是也是随着1P断开的,所以用1P+N也是 ...
TN-C系规范统是严禁带保护开关的,但1P+N中PEN线是不带保护开关的,不违反规范啊!没有规范说TN-C系统的PEN线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断开!相线跳闸时PEN线也断开,应该是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对检修来说这是有利的。原楼整个系统都是TN-C系统,屋顶配电线改为TN-C-S系统不是很现实。屋顶加装局部等电位或辅助等电位,照明回路末端加装1P+N漏电保护短路器,个人觉得更安全,另外线路和灯具可选加强绝缘或附加绝缘,配电线做绝缘隔离应该就可以了,个人意见! 荣知事 发表于 2019-8-5 10:19
nicebin “漏电保护主要是防止直接接触。”,这个我认为不对。
你认为不对,建议你拿出理由来。怎么 ...
TN-C系规范统是严禁带保护开关的,但1P+N中PEN线是不带保护开关的,不违反规范啊!没有规范说TN-C系统的PEN线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断开!相线跳闸时PEN线也断开,应该是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对检修来说这是有利的。原楼整个系统都是TN-C系统,屋顶配电线改为TN-C-S系统不是很现实。屋顶加装局部等电位或辅助等电位,照明回路末端加装1P+N漏电保护短路器,个人觉得更安全,另外线路和灯具可选加强绝缘或附加绝缘,配电线做绝缘隔离应该就可以了,个人意见!漏电不动着问题有可能存在,应为没有大地接地。但局部等电位或辅助等电位措施可以做补充啊,有局部地和同电位防电击措施。 xuxizhong 发表于 2019-8-5 11:18
你标1P+N审图老师都会认为这是断零的1P+N,为什么不改成TN-C-S
老楼了,整栋楼都是TN-C系统屋顶改TN-C-S不太现实 1P+N,有的断N,有的不断N,不断N是正规的。所以N上没有电流保护是一定的。
两孔插座,即不是TN-C,也不是TN-C-S。引向楼顶电源,按照两孔插座考虑不是更简单?这样就是断N也不会失去保护线,因为其根本就没有保护线。加漏电保护是应该的,因为漏电保护是防止直接接触的。
如果不是这样,则是不是应该把市面上的两孔插座都禁止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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