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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论规范条文的劣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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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9 10: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andone 于 2018-7-19 10:19 编辑

楼主作为知名设计专家,为标准规范的完善奔走呼吁,并著书立说,值得大大的点赞。

但这是现状、国情,既是国家发展水平的反应,更是中国专家水平的整体真实水平的体现。

不可否认各个领域都有世界级的专家,但是规范标准体系浩繁,不可能由几个世界级专家大包大揽就能搞定。换我们大家上去编写这些规范,我们不见得能编的更好。

与其抱怨我为啥就不能像美国白领一样公司给我年薪10w刀,还不如做好每一天的事情,进步是一点点来的。毕竟,光说说不会一早醒来我们的国家就变成美利坚了。

PS:逛论坛看很多牢骚骂人发言有感,并非针对个人,请勿对号入座。
 楼主| 发表于 2018-7-19 11: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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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19 11:28:1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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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9 12:5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设计原理30讲 发表于 2018-7-19 11:28
如果你不懂,我们连说半句话的情意,都没有。都是读书人。
你不明白:
1、编写应急照明规范的人,不懂应 ...

    楼主是勇敢的人,不人云亦云,不是是而非,这是一种真正的做学问态度,值得敬佩!当然从古到今,说真话的人必然面临各种问题,因此很多人选择不如做一个糊涂人,糊涂的原因一是专业认识可能达不到这种层次,二,即使有少部分能达到这种高度也选择“难得糊涂”,因为难得糊涂是中国式处事哲学,至少不遭人嫉恨。
     总之,楼主算做出了牺牲,他的牺牲应不是简单自身利益所致,主要还是他的“认真精神”。
     历史车流滚滚向前,淹没了芸芸众生。唯有“革命者”精神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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