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楼主: 椰紫

[求助] 丙类厂房的防火卷帘门供电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4-19 16: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卷帘门不能当疏散门,除非上面附带疏散小门。
     
发表于 2018-4-19 17: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x01oct 发表于 2018-4-19 11:02
这3种我都做过,也分别都通过过审查(外审和消防审查),也有个别时候被提过意见。
方案一,可能会被提动 ...

1.动力、照明分开是个什么问题,民规不适用哦。我觉得这个就可以。。
2.支线也不宜跨越分区。
     
发表于 2018-4-20 11: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01oct 于 2018-4-20 11:10 编辑
whitepigeon 发表于 2018-4-19 17:32
1.动力、照明分开是个什么问题,民规不适用哦。我觉得这个就可以。。
2.支线也不宜跨越分区。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7.2.1,7.2.2  “低压配电系统中照明、电力、消防及其它防灾用电负荷,应分别自成配电系统”

我知道是“不宜”,没说“不应”。而且什么是支线?并没有明确规定。从低压配电室放射过来的是支线么?还是算支干线?还是算干线?

如果我一个回路带2个防火卷帘呢(树干或链接)?算支干线可以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6-25 15:59 , Processed in 0.07227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