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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2014,7.3.1条:营业厅的备用照明用电应为一级负荷,营业厅的照明、自动扶梯、空调用电应为二级负荷!
然而根据《商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92-2016,3.3.2条,负荷分级,又没有将营业厅照明、空调纳入二级负荷。
求教,大型商店营业厅照明、空调应该单电源还是双电源???????
个人意见,根据规范时间,应采用JGJ382-2016所述,但是又担心审图抠字眼,要该系统,这个改系统工作量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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