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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排烟风机需要双电源末端切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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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8 10: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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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里没有对此做明确解释,条文解释里也没有具体说明,网权威人士给予解答。
发表于 2017-5-18 10: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级负荷就没双电源,没有双电源怎么切换
发表于 2017-5-18 1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王金元的答疑,对此有回答
513193601516950248.jpg
发表于 2017-5-18 11:3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审图遇到过,三级负荷也要末端切换
     
发表于 2017-5-18 13: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跑题了,看到了双头灯。
所以我想歪个楼...
双头灯在这里给定义为备用照明的原因是:有电不亮,没电才亮....
1、这是什么逻辑....?电池不算备用电源么?干电池都算呀...,况且双头灯还是蓄电池,何来没电之说,一直有电;
2、不切电源就不亮,我认为就是这个功能,才是双头灯的亮点呀,应急灯不一定非要发生在消防的工况下,工厂、大楼临时停电,他也要工作。
3、集中应急照明系统,尤其安全电压的,EPS供电,我本人也非常支持,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全盘否定其他的东西。
燕窝和白米粥,都要有呀...

点评

堪称建筑电气行业“乱七八糟”之最!  发表于 2017-5-19 08:34
     
发表于 2017-5-18 14: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设置备用电源。三级的可以不切换。如果条件允许 可以从邻近单位(不同变压器)取得电源再末端切换。
     
发表于 2017-5-18 14:39:20 | 显示全部楼层
shitor 发表于 2017-5-18 11:34
审图遇到过,三级负荷也要末端切换

审图的把规范读死了!
     
发表于 2017-5-18 14:44:39 | 显示全部楼层
WMeng90 发表于 2017-5-18 14:39
审图的把规范读死了!

不要说审图,消防验收的时候,消防队的就找双切箱,不管你几级负荷,现场找风机房,看里面有双切箱就行了,没有就改
     
发表于 2017-5-19 07:4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熟番茄 发表于 2017-5-18 14:44
不要说审图,消防验收的时候,消防队的就找双切箱,不管你几级负荷,现场找风机房,看里面有双切箱就行了 ...

规范已经把他定义成三级负荷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它不是那么的重要,为什么还要双切呢
     
发表于 2017-5-19 08:2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心中有佛 发表于 2017-5-18 13:37
我跑题了,看到了双头灯。
所以我想歪个楼...
双头灯在这里给定义为备用照明的原因是:有电不亮,没电才 ...


既是“共识”,何来“探讨”?

P民们无奈也只能“呵呵”了事。
     
发表于 2017-5-19 08: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WMeng90 发表于 2017-5-19 07:47
规范已经把他定义成三级负荷了,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它不是那么的重要,为什么还要双切呢

至今采取“鸵鸟政策”:不理不睬!不闻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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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9 09:2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条规范实质上是提高了共井敷设的电缆标准——

如此的“主、谓、宾”组句,可用此句形容:吓死宝宝了!
     
发表于 2017-5-19 09:38: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仅按负荷分级定性来看这个问题会走进思维的死胡同。当然,原因就在负荷分级本身。消防设备究竟如何配电,究其本质,是看火灾时对电源保障程度的需求和在有备用电源时合理的切换时间要求。这个角度是现行规范体系一直忽略的
     
发表于 2017-5-19 09: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遣词造句的问题
首先,笔者认为《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共识性问题探讨》的一文题目用词失当。因为论文中提及的问题在14版《建规》中都有明确规定,如果是让没有参与规范编制的电气设计人员撰文“探讨”还说得过去,亲自参与规范编制的主要起草人面对这些问题,理应“成竹在胸”,如今还在这里“探讨”就说不过去。何况如果是“共识”就不会成“问题”,“共识性问题”一词大为不妥。

其次,笔者认为《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共识性问题探讨》一文中“这条规范实质上是提高了共井敷设的电缆标准”说法,也基本说明了如今设计规范的文字水平为什么大不如从前。这句话的“主”、“谓”、“宾”分别是“这条规范”、“提高了”“电缆标准”,句中“共井敷设”属于定语对宾语起限定作用。试问:有“这条规范”这种称谓吗?14版《建规》,能去提高“电缆标准”吗?要么“这本规范”要么“这条规范规定”,“电缆标准”也必须改为“电缆要求”,这句话得改成“这条规范规定实质上是提高了共井敷设的消防配电线路电缆要求”才对。

正是有关编制人员的粗枝大叶不拘小节、遣词造句不加推敲和思维混乱逻辑颠倒,才导致我国有些新版设计规范和有关国标图集错误连连、歧义不断。
PS:无法认同《关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共识性问题探讨》中的所有言论。至于三级负荷不要求设置ATSE,请出书面公函承认规范编制不严谨,别再继续闪烁其词,躲躲闪闪了,好不好?
     
发表于 2017-5-19 10:30:0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很古老的争议话题,规范每次都不明确,单靠大佬出来宣讲澄清...
图审怎么审都没有问题..画图的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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