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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扩建工程)(1)建设层数:地上5层;建筑高度:19.05m;建筑分类:多层公共建筑;
(2)无地下室,建筑用电,由低压配电房经电缆沟+埋管敷设电缆提供;
(3)建筑警备性高,建筑内大部分负荷需双电源供电,故采用了设置工作电源总箱N1,备用电源总箱E1的方式。
二、应急照明概况
(1)在走廊等公共部位设置应急照明,每层一条回路,另加三把楼梯;
(2)核对总功率约为2kW。
三、依据
(1)《建规》第10.1.6条: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强条)(2)条文说明:············本条规定的“供电回路”,是指从低压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至消防设备或消防设备室(如消防水泵房、消防控制室、消防电梯机房等)最末级配电箱的配电线路········
四、做法
关于这个,小弟在考虑的是这两点:
(1)按照规范“专用的供电回路”,显然只有做法三,四才符合要求;但是由于小区内这样的建筑物有十几栋,按做法三,四,意味着需要低压配电房母线上提供十几栋的应急照明开关,相当于新增一个柜子,为了这么小的用电而增大相对大的投资,是否不妥?
(2)应急照明总功率小,参照住宅建筑大多数做法为隔若干层设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故做法一,三,类同于住宅建筑做法,只设置了一个应急照明总箱。但这毕竟是公共建筑,这样的做法是否不妥,而应按做法二,四,每层设一个应急照明配电箱?(这样配电箱只有一条回路)
五、小结
目前大环境下,感觉大型的,有地下室的小区项目是很少了,有也被有实力的设计院接了,剩下的基本是新建或扩建多层建筑项目。小弟才疏学浅,目前只看了主流的能基本完成设计的规范,但未能发现有对多层建筑的供配电系统设计上作总体要求的规范条文,多层建筑应急照明套用《建规》里的条文要求是否合适,或者针对这个案例,我应该怎么权衡《建规》的要求呢?请各位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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