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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7 20: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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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yan426426 于 2023-12-7 20:53 编辑
GBT 24479-2023 火灾情况下的电梯特性
本文件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a)在火灾情况下还保持使用的电梯,例如在GB/T26465中所定义的消防员电梯
b)用作建筑物内人员疏散的电梯,例如在GB/T41122中所规定的电梯。
5.3.5 动力驱动的自动门的电梯到达指定层后应打开轿门和层门,并发出听觉信号(例如语音提示)和/或视觉信号(例如“火警一电梯停正服务一请立即离开”等类似的文字提示)。听觉信号在轿内的声级应在35dB~65dB范围内可调,宜设置为55dB。然后,电梯按照下述a)或b)的规定运行:
a)最迟在开门保持的时间达到20s时,应关闭轿门和层门,电梯退出服务。开门按钮和紧急报警接钮应保持有效状态。为了便消防服务人员能够确认轿箱在当前层并具没有乘客被困,当电梯停在指定层时,在该指定层的任何呼梯均应触发电梯开门,且开门保持的时间不超过20S。
注1:在任何情况下,接照GB/T7588.1--2020中5.3.15.1要求都可以手动开门。
b)如果在指定层的层门前面设有前室,电梯可以停靠在该层站并使轿门和层门保持打开。此时,电梯应退出服务。
注2:电梯开着层门停靠时不能防止火灾蔓延,因此电梯按b)运行的前提是建筑设计规范允许。
指定层
在火灾发生时,依据建筑物的人员疏散方案,允许人员离开电梯以便安全地撤离建筑物或建筑物区域的特定楼层
手动召回装置
动作时产生电信号,使电梯按预定的控制方式运行的手动操作装置
注:例如装有可敲碎的玻璃面板的拨动开关、按钮或钥匙开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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