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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8 1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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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的通知
商建字[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双百市场工程“农贸市场项目建设质量,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商务部组织制订了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见附件1)和验收规范(见附件2),现印发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指导和督促市场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进度;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完善后的建设标准和验收规范,做好项目验收工作。
附件:
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2.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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