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楼主: xiaogao

[求助] 现在住宅燃气报警按新火规画法,这样是否正确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18 16: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GB50016-2014,8.4.3条文解释,住宅建筑内的厨房不用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发表于 2016-3-21 09: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算看到一个看条文解释的了{:lol:}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09:3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3-18 16:08
GB50016-2014,8.4.3条文解释,住宅建筑内的厨房不用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北京不看这条都要设置,  有的省份地标也要求设。谢谢
发表于 2016-3-21 09: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10.4.3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09:5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原来做就是因为这条,,现在新火规出了哪个解释不包括住宅,不知做不做了。
发表于 2016-3-21 10: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xiaogao 发表于 2016-3-21 09:53
是,原来做就是因为这条,,现在新火规出了哪个解释不包括住宅,不知做不做了。


如果不做,图审可以依据那一条提图审意见的
     
发表于 2016-3-21 10: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6-3-21 10:21
如果不做,图审可以依据那一条提图审意见的

这条是“宜”条款,还要看各地方燃气公司是否要求设置。另外,在江苏现行的省住标明确要求设置。
     
发表于 2016-3-21 15:42:0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我们还是将燃气探测器接入可视对讲系统的
     
发表于 2016-4-7 13: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点半太阳 发表于 2016-3-18 16:08
GB50016-2014,8.4.3条文解释,住宅建筑内的厨房不用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做上吧,你难道没看修订说明最后一行字么:“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发表于 2016-4-7 15: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家庭对讲主机基本都是三合一功能:安防、燃气、火灾报警
发表于 2016-4-11 21: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6-4-11 21: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6-27 10:30 , Processed in 0.083179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