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6-3-9 09: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ed999 于 2016-3-9 09:24 编辑
楼主的三个问题,我的理解如下:
1、 根据GB50052的3.0.4的条文说明,并网的自备电站不宜作为应急电源。
GB50052有关应急电源的要求,其本意是将特别重要负荷与其他负荷分开供电,避免其他负荷供电线路的故障对重要负荷供电的影响。
若仅考虑10kV并网,其0.4kV侧的特别重要负荷供电回路、其他负荷供电回路均挂在同一段母线上,且回路数量多,一旦其他负荷回路发生越级跳闸等情况,就会造成整段母线失电,即使燃气发电机运行正常也无法为重要负荷供电。
2、 如果要严格按照规范,尤其JGJ312,那么双路10kV+柴油发电机+UPS似乎是必须的(注意:JGJ312中对发电机的定义为“柴油”);
但是JGJ312中4.4节关于应急电源的定义与GB50052中应急电源的定义是有矛盾的,JGJ312要求医院的应急电源同时为特别重要负荷、一级负荷供电!所以我认为,JGJ312中关于“应急电源“的要求,实际上是对医院”备用电源“的要求。
3、 同时规范中对于应急电源的供电时间没有明确的要求,对于发电机是10kV供电还是0.4kV供电也无规定。
4、 不必把燃气发电机作为应急电源考虑,可以把它定义为备用电源{:lol:}
所以,对于本项目的配电系统,还是9#楼的建议,10kV侧、0.4kV接线不需要任何改动,只要在相应场所设置EPS或UPS即可,无需增加柴油发电机。
不用担心UPS、EPS的供电持续时间问题,30min即可。(请业主提出这个时间要求即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