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问 《建筑电气设计疑难点解析及强制性条文》编制组对下列问题怎么看?
19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4.1条7款,是否有尊老不爱幼之嫌?
19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4.1条条文说明:“本条所规定的场所,如未明确具体部位的,除个别火灾危险性小的部位,如卫生间、泳池、水泵房等外,需要在该建筑内全部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据此: (1)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及其控制室、记录介质库(明确具体部位)——(按GB 50016-2014,建筑工程可不设FAS的)电脑主机房设置FAS,其他未“明确具体部位”的,可不设置FAS? (2)以办公建筑为例,设置电子信息系统的主机房为寻常之事——但凡办公楼的电脑主机房,就应设FAS?
19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1(10.1.2)条 “应按一(二)级负荷供电”是否失当?负荷分级是否存在严重错误?
19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1.5条对消防备用照明和消防疏散照明不加区别均提出“备用电源”要求是否存在严重问题?条文说明出现“应急备用电源”是否说明规范编制人员基本概念不清?
19 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10.3.1条是否缺失部分建筑疏散通道应设置消防疏散照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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