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版新《建规》有关问题求答的函(续4) 住建部标准定额司2014版新《建规》负责人:您好! 自2015-05-01之日,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开始作为我国除“火药、炸药其制品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外所有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依据(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另有专门的国家标准时,宜从其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4-05-05印发的《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通知,上次分别于2015-05-04提了15个问题、2015-05-22提了5个问题、2015-06-02提了5个问题、2015-06-12提了5个问题,这次再提1个问题,希望住建部标准定额司2014版新《建规》的有关负责人,能根据2014-05-05生效的《工程建设标准解释管理办法》,组织有关电气专家针对“GB 50016-2014新《建规》提问求答”中提出的问题,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给予我们明确的指导意见,以便我们的消防电气设计能顺利进行。 特此函达,务希研究见复。 谢谢! ×××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建筑设计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2015-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