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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体现消防行政审批工作的公正、严格、文明、高效,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向您作出如下承诺:
1.决不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等行政审批时,收取任何费用;
2.决不对待群众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
3.决不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
4.决不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涉消防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
5.决不指定或变相指定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6.决不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检测单位、消防维修保养单位、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和品牌;
7.决不无故拖延行政受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检查审批时限;
8.决不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吃、拿、卡、要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9.决不在工作中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和礼金;
10.决不允许官兵配偶、子女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纪委举报电话:82215221。
举报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〇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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