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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建筑物配电箱改配电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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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8 18: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1)对于自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疏散)照明而言,按防火分区设置ATSE到底有多大意义?
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已经安全否定建筑物内以往的局部疏散概念,强调必须采用全楼广播、全楼警报鸣响的全楼疏散理念,其4.9.2条明确规定“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先不论这条规定是对是错,就谈遵照执行),那么采用“非持续型的应急照明”方式的自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疏散)照明,遵守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断电点亮”,又何必劳民伤财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ATSE(包括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


2)对于设置集中EPS的消防应急(疏散)照明而言,按防火分区设置ATSE到底有多大意义?
除非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电气设备间或电气竖井,按防火分区设置ATSE还有积极意义,否则ATSE(包括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设置在建筑物中的公共场所,一旦发生火灾,在火场中几百甚至近千度的高温作用下,它们(ATSE、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能坚持工作吗?


请问规范编制人员:要求在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电气设备间或电气竖井,在所有建筑工程中贯彻、实施,有这可能性吗?

     
发表于 2015-4-28 21: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xuxizhong 发表于 2015-4-27 11:46
我觉得只是其末端配电箱要单独而已。如果从头到尾单独配电箱的很不合理啊。想想一个2.2kW的防火卷帘单独从 ...

热稳定性是怎么算的呢,看了手册上的公式,没怎么看明白啊!
     
发表于 2015-4-29 07:39: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0.1.6告诉了我们,此处出线分开就是单独回路,那就是说不论总箱或总柜,只要是这建筑第一级的配电装置就行了,而且显然意思是消防与非消防合用一配电装置。10.1.9显然不赢在总箱或柜的独立设置上与本条冲突,否则10.1.6说明中应将回路描述中的本楼的配电室这一描述取消,仅剩下变配电室那个描述。故而10.1.9描述针对的是消防设备的末级配电装置了。规范是一本,而不是一条,自己的条款不冲突的情况下去理解才对,不能断章取义呀
     
发表于 2015-4-29 07: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5-4-29 07:39
10.1.6告诉了我们,此处出线分开就是单独回路,那就是说不论总箱或总柜,只要是这建筑第一级的配电装置就行了,而且显然意思是消防与非消防合用一配电装置。10.1.9显然不赢在总箱或柜的独立设置上与本条冲突,否则10.1.6说明中应将回路描述中的本楼的配电室这一描述取消,仅剩下变配电室那个描述。故而10.1.9描述针对的是消防设备的末级配电装置了。规范是一本,而不是一条,自己的条款不冲突的情况下去理解才对,不能断章取义呀

何谓“断章取义”?

正因为“10.1.6告诉了我们,此处出线分开就是单独回路”,那么出线已经将消防、非消防配电线路分开了(低压总配电室或分配电室至最末级配电箱的消防配电线路已经单独设置),“而10.1.9描述针对的是消防设备的末级配电装置了”岂非多此一举?

在已经遵守10.1.6条“强条”的前提下,还存在违反10.1.9条“强规”的可能吗?

若真有此可能,烦请 fly55555555 先生试举一例,以证明大家在“断章取义”,可否?

发表于 2015-4-29 10:03:11 | 显示全部楼层
10.1.9条所说的独立设置的配电箱,我个人理解是不是指该设备的末级配电箱不能再接入其他的消防设备,比如排烟风机的配电箱不能接入防火卷帘。
     
发表于 2015-4-29 12: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编制人敢这么认为这么写吗?

同一防火分区,排烟风机ATSE箱不能供防火卷帘,也太 BT 了吧?
     
发表于 2015-4-29 12: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1179276821 发表于 2015-4-29 10:03
10.1.9条所说的独立设置的配电箱,我个人理解是不是指该设备的末级配电箱不能再接入其他的消防设备,比如排 ...

如此看来北方郎的点评还是很到位的“心里想的A,写的B,你以为是C,其实应该是D”{: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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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9 13:24:52 | 显示全部楼层
hbsjzsjy 发表于 2015-4-29 12:46
如此看来北方郎的点评还是很到位的“心里想的A,写的B,你以为是C,其实应该是D”

如此看来北方郎把过“专家”的脉。
     
发表于 2015-4-29 13: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fly55555555 于 2015-4-29 14:03 编辑

我说的是楼主的那个审图人员,没说大家啊。我那个意思就是让楼主拿着两条一起让他们的审图人员去理解,不冲突的情况下,看看那个审图人怎么定义10.1.9的配电箱
     
发表于 2015-4-29 14: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时满足10.1.6和10.1.9就是说明那个配电箱指的末端配电箱的呀
     
发表于 2015-4-29 14:06:41 | 显示全部楼层
fly55555555 发表于 2015-4-29 14:00
同时满足10.1.6和10.1.9就是说明那个配电箱指的末端配电箱的呀

+1. 赞。。我也认为是这样。
     
发表于 2015-4-29 14:26:16 | 显示全部楼层
从10.1.6的条文说明来看,规范组是希望消防与非消防全分开的。一路进线时,在总开关前T接出两路,变成两个总开关。
好处是明显的,火灾时误关消防电源的几会大大降低了(人危急时总是习惯关总开关的)。
缺点也是明显的,对于维护人员,两个电源总开关在一个区间内是危险的。
现在问题是谁重谁轻?国内不重视统计数据,只能各说各的。
 楼主| 发表于 2015-4-29 14: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fitman 发表于 2015-4-29 14:26
从10.1.6的条文说明来看,规范组是希望消防与非消防全分开的。一路进线时,在总开关前T接出两路,变成两个 ...
一栋多层公共建筑,消防负荷按二级设计。电源进线处设置了小配电间,两回低压进线,内置两台电源配电总箱,对本楼内三级负荷单电源供电,消防负荷双回供电,两个总箱各去一回,末端切换。按照新建规,消防配电箱应单独设置,我这就违规了。

就这个问题,论坛上就分成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没问题,一种认为消防应绝对分开
     
发表于 2015-4-29 15:41: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如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9.4.4条文说明,两种方案各有利弊,无非是安全可靠与经济性比较,方案都没有否定,想安全就不经济,想经济就可靠性差点。就像楼主说的,10.1.6条,分组和不分组,规范都列出来了,没有完全否定哪一方。所以,还是得设计人自主把握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4-29 15: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的9.4.4条文说明

这个真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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