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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尺短寸长

[问题探讨] 新《建规》电气章节也是奇葩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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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09: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hipy 于 2015-4-17 09:51 编辑

之前的解释,灯具要求90分钟.蓄电池衰减,两三年差不多到30分钟..所以我们设计写30分钟.
按现在1小时,或者1个半小时..灯具的蓄电池的时间不是要扩大3倍.这是要淘汰带蓄电池的灯具的节奏阿.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09:50:59 | 显示全部楼层
chipy 发表于 2015-4-17 09:48
之前的解释,灯具要求90分钟.蓄电池衰减,两三年差不多到30分钟..所以我们设计写30分钟.
按现在1小时,或者 ...

然也!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09: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次14版《建规》一如既往对消防疏散照明的强制点亮问题予以回避。

自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灯,切断电源还是接通电源,搞死你们!{:sweat:}
集中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灯,采用24V还是220V问题,爱咋咋地!{:cry:}

IP防护等级?
不管!{:dizzy:}
     
发表于 2015-4-17 10:1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北方郎 于 2015-4-17 10:21 编辑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17 09:59
这次14版《建规》一如既往对消防疏散照明的强制点亮问题予以回避。

自带蓄电池的消防应急灯,切断电源还 ...

建规高大上,不能说太细,详见其他规范吧。IP30灯具没有防水措施哈,不过满足规范要求,设计无责。
QQ截图20150417101904.jpg
     
发表于 2015-4-17 10: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chipy 发表于 2015-4-17 09:15
下一步 估计又是各省宣贯..各个编委专家粉墨登场..
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可以替大家解惑了,还是惑越接越多了..

啥专家,中国专家太多了。
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10:2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4-17 09:20
上海搞了个地方标准,《民用建筑电线电缆防火设计规程》,可国标有吗?哪位大侠告知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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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10: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郎 发表于 2015-4-17 10:19
建规高大上,不能说太细,详见其他规范吧。IP30灯具没有防水措施哈,不过满足规范要求,设计无责。

建规高大上,不能说太细,详见其他规范吧——

其他规范得给力,才行!

火灾危险环境,住建部颁布的电气设计规范,在哪?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用于疏散,就规定个 IP30 了事?
发表于 2015-4-17 10: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配电电缆得用阻燃或耐火电缆,这样的规定也没有么?
     
发表于 2015-4-17 10: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5-4-17 10:29
建规高大上,不能说太细,详见其他规范吧——

其他规范得给力,才行!

《建筑电气防火设计规范》编制中,不知何时面世。
消防电气产品必须符合相应产品规范,都要到沈阳消防研究所做试验。
     
发表于 2015-4-17 10: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这种基础性的规范,就不应定得太细。细节本来就是由其他专业规范定的。而且改动也不应太大,因为影响面太广。
电气的变化算是少了。建筑方面单一个消防登高面,多少方案因赶不上5.1这个节点要重头再来。
     
发表于 2015-4-17 10: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15-4-17 10:33
消防配电电缆得用阻燃或耐火电缆,这样的规定也没有么?

民规有规定,建规就不谈了。
发表于 2015-4-17 10:43:55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郎 发表于 2015-4-17 10:41
民规有规定,建规就不谈了。

可是,民规的分级。。。。不好确定呀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10:4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北方郎 发表于 2015-4-17 10:41
民规有规定,建规就不谈了。

民规和建规的适用范围是不一样的哦。
发表于 2015-4-17 10: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一点上看,火规就很明确,火灾报警的要耐火线。而消防的配电电缆选型咋就不明确那
     
 楼主| 发表于 2015-4-17 10: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尺短寸长 于 2015-4-17 16:14 编辑
fitman 发表于 2015-4-17 10:41
其实这种基础性的规范,就不应定得太细。细节本来就是由其他专业规范定的。而且改动也不应太大,因为影响面 ...


道理是对的。

问题是:谁来协调谁来负责?

住建部的那帮人,你是指靠不上的。
基础规范该细不细该粗不粗,专业规范悬在半空,让我等 P 民干瞪眼乱扑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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