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jinyong1018 于 2014-9-15 11:54 编辑
可以看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第6.3.3条规定。 6.3.3 过负荷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符合下列公式的要求:
IB≤In≤IZ (6.3.3-1)
I2≤1.45IZ (6.3.3-2)
式中:IB——回路计算电流(A);
In——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或断路器额定电流或整定电流(A);
IZ——导体允许持续载流量(A)
I2——保证保护电器可靠动作的电流(A)。当保护电器为断路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动作电流;当为熔断器时,I2为约定时间内的约定熔断电流。 断路器可靠动作电流可以小于1.45倍的导体载流量,整定电流可以小于等于导体载流量,设计时选相等,何来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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