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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入门者

[问题探讨] 5s 的疑惑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8-21 18:42: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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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18:44: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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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1 20:5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IEC 2005版改为了TT系统不大于1s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09: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自139#sccat 发言:   低规的5.2.9条第1点说“不宜”大于5s吧,条文解释说了一堆考虑因素,然后“综合考虑”。

   条文解释:人体触及它时通常易于摆脱,

   摆脱就是切断与带电体的连接,这里有二个问题。
   1. 能不能摆脱。 2. 摆脱的时间是否足够短,能不能达到,处于王老的书第二版图1-2中 L1曲线左侧安全区域。(故障电流可能很大)
   
   摆脱就是切断与带电体的连接,与切断电源效果是一样的。迅速摆脱,与快速切断目的是一样的。
   这出现了思维理念问题,间接接触防护应靠什么,靠电路在人体可承受的时间内切断,还是靠人体自行摆脱。

   如果接触防护能靠人体自行摆脱的话,那直接接触防护也可考虑,直接接触防护措施可以变得简单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09:23: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自139#sccat 发言:   低规的5.2.9条第1点说“不宜”大于5s吧,条文解释说了一堆考虑因素,然后“综合考虑”。

   1. 条文解释,根本没有考虑到老、幼、病、弱、残人群。
   2. 人体接触物体,也不可能必定是手背,还有身体的其他部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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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09:2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引自152#诚版发言:   非不得已,不可以采用TT系统配电。

   这句话,很对。

   根据雷规6.1.2条规定,建筑物总配电箱起,都必须采用TN-S系统,还是强制性条文。

   我认为室外进来的TT系统在室内无法转为TN-S系统的(这可能是一个新话题),这大大限制了采用TT的范围。

   我的设计中已基本上不采用TT系统,虽然在住宅类这一块,规范允许采用TT系统,但实际上也不会去采用。
发表于 2013-8-22 10:42: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8-22 11:49: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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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19: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156#911room :

   欢迎提出不同看法,共同提高。

   可以从 电流通过人体效应 为基本点来讨论,但必须有共同认可的图,在其基础上来讨论。

   你在156#上贴上的图出于何处?

    该图与王老书上的图有数据差别,王老书书第二第三版图1-1,以b线为例,斜线与直线转折点是1500ms,而156#图上的转折点是7000ms,差别太大了。

   清华大学何金良教授等著的《电力系统接地技术》一书中P62页图3.1.4,几乎与156#一模一样,也有AC-4.1、AC-4.2、AC-4.3、c1、c2、c3分区,并有详细说明,其S曲线或Z曲线转折处数据与王老的图1-1曲线很接近,可能与图幅大小精度有关。

   王老的书中说为了方便,IEC将图1-1转化为图1-2的Ut-s曲线,图1-2的Ut-s曲线的转折点的时间,与图1-1有对应关系,可推断出图1-1是出于IEC标准的,但与你提供的图相差太大了。

   最好共同采用IEC上的图讨论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09:1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规》第5.2.9条,第1点的----不宜大于 5s ----不是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

   《低规》第5.2.9条,第2点是间接接触防护的要求。

   《低规》第5.2.9条,第1点基于人能在 0.4s 内摆脱带电物体而言的。既然人摆脱了带电物体,从间接接触防护的范畴来说,物体带电时间即使长达几小时,甚至几天,都不会对已摆脱的人造成危害。所以 5s 在间接接触防护的范畴内是毫无意义的。

   在固定设备发生接地故障,人能在 0.4s 内摆脱带电物体是安全的,否则是不安全的。人能易于“摆脱”,是脱离实际的梦想。路灯设备是固定设备,但在路灯杆上,不知已死了多少人和牲畜。还可到在互联网上搜索一下,有多少人死在其它带电的固定设备上。

   从间接接触防护角度来看《低规》第5.2.9条,第1点,是错的。
 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09: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105#ced999的发言 : 那我们静候你的分析,

   你在论坛上否,我一直记得的,现在分析给你看。

   从王老的书第二第三版图1-1,可看出,只有人体电流30mA及以下时,容许有 5s 限值的接触时间。由于客观事实上,间接接触流过人体电流大小是不确定的,很多情况下,流过人体的电流会超过50mA,5s 要落到王老的书第二第三版图1-1中 L 线右侧了,这时再允许电路切断时间达 5s ,死人可能性很大,如果流过人体的电流达40mA左右,落到 c 线的右侧,100%死定了,所以 5s 的规定是极端错误的。

   关于“摆脱”,还得说一下,规范说明是这么说的:“人体触及它时通常易于摆脱”。请注意,其中“通常”二字,说的意思,是还有不能“摆脱”情况存在,间接接触防护关系人命关天的大事,因此决不能这种草率的、不严谨的规定 5s 存在。
     
发表于 2013-8-26 22:02: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ced999 于 2013-8-26 22:06 编辑

回 161#入门者:外出了一周刚回回,先回107#

对本帖的总体思路,我基本认同。
不过我提出几点看法,与你探讨(讨论的是107#所说的电弧性短路):
1、        对于5s适用场合,规范界定是“固定设备”,所以宜用固定设备的思路来考虑,即设备功率范围比较广,会从小于1kW直至几百千瓦。
可以假设一动力配电柜共N个出线回路,其中一个为功率30kW的固定式设备配电,额定电流约58A,出线开关80A(断路器、熔断器选相同规格),电缆采用YJV-1kV-4x25+1x16。
当相线、PE线的截面不相同时,相同电流在相线、PE线上产生的压降是不同的,若PE线上压降为50V时,相线压降为32V。
2、        在考虑导线的电压降时,不能仅考虑单相供电(单相供电时,电压降相线、PE线各50%),而要考虑在三相供电时,电压降几乎100%落在相线上。
并且按GB50052-2009的5.0.4.1,电动机端子处供电电压偏差允许为±5%,即正常状态时压降允许达到11V。
即使按干线压降2%考虑,其相线压降为4.4V。
3、        按照入门者在107#中的思路,电缆压降与通过电流成正比,若要求发生故障时设备外壳(也即PE端)为50V,则此时电流倍数为32/4.4 ≈7.3
故障电流为7.3*58A≈423A。
4、        查熔断器aM-80A的I-t曲线,熔断时间约10s;
若选用T1 160TMD R80,查脱扣曲线断路器动作时间为0.5~7s;
不能满足固定设备电击防护的切断时间要求、同一配电箱同时给固定式和移动式设备供电发生接地故障时的电击防护的切断时间要求。
5、只有单相供电时才会发生所谓短路电流是正常电流22.7倍的情况,而且是对配电箱用单相供电。请问在工程设计中,你经常或者总是采用单相的供电干线吗?
发表于 2013-8-26 22: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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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22: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老诚:这个帖子的最前面就假定了,本帖按入门者在107#设定的条件是发生电弧性短路故障、配电柜PE排有50V电压的情况来讨论。
或者你就先把107#给否了
发表于 2013-8-27 08:5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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