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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8 0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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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
4.0.5 住宅楼的层数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住宅楼的所有楼层的层高不大于3.00m时,层数应按自然层数计;
2 当住宅和其它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时,应将住宅部分的层数与其它功能空间的层数叠加计算建筑层数。当建筑中有一层或若干层的层高大于3.00m时,应对大于3.00m的所有楼层按其高度总和除以3.00m进行层数折算,余数小于1.50m时,多出部分不应计入建筑层数,余数大于或等于1.50m时,多出部分应按1层计算;
3 层高小于2.20m的架空层和设备层不应计入自然层数;
4 高出室外设计地面小于2.20m的半地下室不应计入地上自然层数。
主要是第2条。所以说18层的住宅楼仍旧可能被建筑认定为19层,所以就会是1类高层。
楼主可以从这个方向回去查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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