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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gonggang

[求助] 按照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这种情况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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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5 12:27:58 | 显示全部楼层
JGJ 242-2010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勘误表将“建筑高度为50m~100m且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改成了“建筑高度为50m~100m或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你18层54米高的纯住宅,就不属于1类高层,而是2类高层,所以不用遵循“建筑高度为50m~100m或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这条 ,而应该遵循
勘误表3.2.1里的序号3。所以消防用电还是2级负荷。
     
发表于 2012-10-25 12: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这位兄弟将JGJ 242-2010 《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勘误表中的“建筑高度为50m~100m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理解错了。

“建筑高度为50m~100m19层~34层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序号2)是“或门”关系, “18层54米高的纯住宅”已经在“建筑高度为50m~100m……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范围,按勘误表就得划归一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了。

唉……{:dizzy:}
     
发表于 2012-10-25 13: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oshichuizi 于 2012-10-25 13:21 编辑

18 层54米的纯住宅也属于一类高层了{:funk:}  嗯按照勘误表,不管多少层,超过50米,就不是2类高层了,{:cry:}
     
发表于 2012-10-25 13:3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这个50m~100m是否针对的是商住楼,而不是纯住宅?
     
发表于 2012-10-25 13:4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9# woshichuizi


勘误表所体现出来的,就是纯住宅。{:dizzy:}
     
发表于 2012-10-25 14: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再出一个勘误表的勘误表
发表于 2012-10-25 14: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勘误表应该是一级负荷
     
发表于 2012-10-25 17: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gf2002 于 2012-10-25 18:15 编辑

回复 15# 尺短寸长

其实  【50~100m“且”19~34层】  从语文上讲结合【100m或35层以上】【10~18层】倒是把10层以上的都 囊括了。
改成“或”反而乱了。

改成“或”按表3.2.1, 楼主说的情况可以认为是【50~100m“或”19~34层】一级负荷,又可以认为【10~18层】二级负荷
 楼主| 发表于 2012-10-26 12: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勘误表,就没有说清楚,18层54米高的纯住宅,按照这个勘误表,消防用电可以是1级负荷也可以是2级负荷。勘误表应该重新再勘误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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