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建筑电气
 找回密码
 我要注册
查看: 19353|回复: 47

解读《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讨论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9-9 19: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
讨论

   "解读《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一文,是规范主编单位负责人,也是主要起草人及时回答网友的疑惑,是一件可敬、可喜、可贺的事。

   殷切期盼孙总,以本名或网名出现本论坛上,直接
参加讨论
     
发表于 2012-9-10 08: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不以为然。

评分

参与人数 1E币 +5 收起 理由
大鼻山 + 5

查看全部评分

 楼主| 发表于 2012-9-10 09: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读《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住宅电气》第6.3.2条文中,有一句“......一直存在不同观点.....”

   殷切期盼介绍“......一直存在不同观点.....”的理由,让我们这些工作在画图第一线的小人物,也能听到编规范的大专家们技术见解,从而使我们,提高认识水平。
     
发表于 2012-9-10 09:4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很多规范编写时,似乎不够认真和严谨,都喜欢搞出版之后的“马后炮”。
先有《防雷规范》,现在又有《住宅规范》,都以杂志社作为规范更正和解释的场所。这正规否?妥当否?值得深思。
早知今日,当初调研、编写和校对时,何不谨慎一些、细致一些呢?
     
发表于 2012-9-10 09: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此风不可长。
     
发表于 2012-9-10 11: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肯露头就不错了,值得鼓励。
     
发表于 2012-9-10 11:18:29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够公开澄清一些规范编制时的思路、目的,是个进步,比啥也不解释强!
     
发表于 2012-9-10 20: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也算个进步吧,至少编写者能俯下身子解答普通设计者的疑问,也是电气设计规范界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体现吧。
     
发表于 2012-9-11 13: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奈呀!{:dizzy:}
     
发表于 2012-9-11 14: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与不作回应相比,可以认为是个进步。

但是,还有不少问题没有作出回答——
[问题探讨] JGJ242-2011《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问题讨论
http://www.jzdq.net.cn/club/view ... p;extra=&page=1
     
发表于 2012-9-11 14: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鼻山 4#、5# 楼的发言,值得编制组成员反思。
     
发表于 2012-9-11 15:0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读《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住宅电气》第6.3.2条

“......一直存在不同观点.....”——既如此,就不应该规定“应设置”。
     
发表于 2012-9-11 15:06:23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读《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5 《住宅电气》第8.5.6条

8.5.6 对于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电热水器电源插座底边距地不宜低于2. 3m ,排风机及其他电源插座安装在3 区。

疑问:
装有淋浴或浴盆的卫生间内,“排风机及其他电源插座宜安装在 3  区”是什么意思?难不成“排风机及其他电源插座”还能允许安装在 1 区或者 2 区吗?

严格说来,第8.5.6条有错,至少不严谨。
     
发表于 2012-9-11 15: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8.2.7 电梯底坑插座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表8.5.1中的IP54型电源插座。
8.5.3 未封闭阳台及洗衣机应选用防护等级为IP54型电源插座。

有必要吗?
     
发表于 2012-9-11 15: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解读《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7 《住宅电气》第9.4.4条

JGJ242-2011 第9.4.4条中间“卫生间灯具不应安装在0,1区内及上方”依据何在?

卫生间灯具不应安装在0、1区内,不宜安装在0、1区的正上方。

这样规定,是否好些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热帖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建筑电气》杂志官方论坛 ( 蜀ICP备06020337号-1  

GMT+8, 2025-5-25 20:16 , Processed in 0.147791 second(s), 2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