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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剩余保护设计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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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16:3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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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8 17: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是有这种做法的啊。不过不是在总的那设,是所有的插座回路前搞一个RCD,后面的插座回路就不需要了。
各有各的好处。设一个总的RCD节约成本,但是容易误动。
设备工作有正常的泄露电流,搞一个RCD,漏电流设计大了位危害到人身安全,小了容易误动。像电脑一般是3mA左右,多几台电脑30mA的RCD就不行了,严格按照设计规范来的话,30mA的RCD正常工作漏电流不能超过15mA,插5台电脑就完了。导线,容性负载都有大大小小的漏电流。
一般安置房这种项目我喜欢插座回路设一个总的RCD,其他项目都是单独回路设RCD。
 楼主| 发表于 2012-8-9 11: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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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9 11: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仅设一个啊
 楼主| 发表于 2012-8-9 13:33: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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