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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hchen

[问题探讨] <JGJ242-2011>第9.2.3条如何实施?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7-6 21:3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正好解释了为何应急照明需要专用配电箱的一个小原因,也正好说明了配电箱出线为何非消防需要做一般防 ...
老康阁楼 发表于 2012-7-3 09:55



解释什么?没看明白因果关系。
顺便问问,你说的应急照明专用配电箱从哪里来的说法?
     
发表于 2012-7-6 21:48:59 | 显示全部楼层
112#楼:
弄个BV线,也不用火灾那么严格的暗敷啦涂料啦之类的要求,有问题吗?我觉得符合逻辑,并且觉得如果非要做点防护,反而是有逻辑错误了,火灾就切断了啊,保护什么呢?
113#楼
答:BV线还是要按消防要求选取和敷设,防护1:导线电缆本身防护2:敷设条件防护
导线如果不采取防护措施,火灾可能引起导线燃烧蔓延至电源处或者应急灯处,有可能影响及造成设备问题
116#
这个解释好神奇。每根干线都回到总配电柜滴,你楼内所有的配出干线全按消防选算了!
118#
答:呵呵,正好解释了为何应急照明需要专用配电箱的一个小原因,也正好说明了配电箱出线为何非消防需要做一般防护(同通道阻燃等等)设备端不需要考虑,双头灯即使作为切除充电线启动,设备端需要考虑,导线也需要做防护且需按消防防护设计。
补充:应急箱是从变电所来,一般配电箱也是从变电所来;一般配电箱配出电缆做一般防护,应急配电箱做消防防护。应急配电箱考虑蔓延1:电源端,2:设备端。一般配电箱考虑:电源端(即配电箱端或者为FAS切除端),设备端可不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BV线按消防防护设计,完~
     
发表于 2012-7-9 08: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违反“应急照明未配置主电源”这一强条。
表面上设计了市电电源,但火灾时却人为地切除它,这太搞了;这 ...
大鼻山 发表于 2012-7-1 17:53



    混淆概念了吧,切断电源启动应急照明是在火灾情况下,火灾状况下如果市电有电哪里要求要启动发电机了?
     
发表于 2012-7-9 08:4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混淆概念了吧,切断电源启动应急照明是在火灾情况下,火灾状况下如果市电有电哪里要求要启动发电机了?hbsjzsjy 发表于 2012-7-9 08:34

到底是谁混淆概念?

应急照明消防泵消防风机等属于同一类概念(都属于负荷);
自带蓄电池发电机属于另外的同类概念(都属于电源)。

你把应急照明与发电机作类比,就等于把自带蓄电池与消防泵消防风机作类比。
     
发表于 2012-7-9 08: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不但你的概念有些混淆,而且逻辑还有些混乱……
     
发表于 2012-7-9 09: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前面帖子的推理思路是:
既然不允许切除消防泵的市电(主电源),那么也不应歧视“应急照明”(其负荷等级与消防泵相同),亦即:也不应允许切除应急照明的市电(主电源)。
发表于 2012-7-9 09: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gviing 于 2012-7-9 09:19 编辑

回复 4# 大鼻山


  没有规定应急照明的市电电源不能人为切断吧,。这样的话,带蓄电池的应急灯怎么办??
我想规范的原意思应为:保证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提供可靠的应急照明。。
所以说只要在火灾时,应急照明能正常工作就可以满足规范的要求。
     
发表于 2012-7-9 09:26:4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规定应急照明的市电电源不能人为切断吧,。这样的话,带蓄电池的应急灯怎么办??
我想规范的原意思应为:保证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提供可靠的应急照明。。
所以说只要在火灾时,应急照明能正常工作就可以满足规范的要求。wgviing 发表于 2012-7-9 09:14

请看126楼的帖子
发表于 2012-7-9 09:3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gviing 于 2012-7-9 09:35 编辑

回复 128# 大鼻山


    我回复的是你在4楼的帖子。。{:lol:}

消防应急照明不同于消防水泵。。在条文解释里也说的很清楚。。。
发表于 2012-7-9 09:37: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我之前在双头应急灯中的回复:

应急照明灯具可分为日常与事故兼用应急灯和专用应急灯两种。而双头灯就是属于专用应急灯,
对于专用应急灯的控制,消防上是允许普通电源回路给自带蓄电池充电,而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自动点亮双头灯。

公安部的几本规范中,就没有要求不允许采用双头灯。既然消防允许双头灯,而且双头灯也通过消防认证,那么唯一的问题,就是大家对规范的理解有问题了。

消防应急照明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火灾时的人员疏散。规范条文说明中就明确表示,应急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自动投入,并保持持续供电30MIN,

由此可见,双头灯,普通回路接线,完全可行,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违反规范。
     
发表于 2012-7-9 09:4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应急照明不同于消防水泵。。在条文解释里也说的很清楚。。。wgviing 发表于 2012-7-9 09:33

当有规范正文时,条文解释靠边站。而根据高规9.1.1条正文(强条),消防应急照明、消防水泵的负荷等级相同,因此,设计如果厚此薄彼的话,可以判为“违反强条”。
     
发表于 2012-7-9 09:53: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为我之前在双头应急灯中的回复:

应急照明灯具可分为日常与事故兼用应急灯和专用应急灯两种。而双头灯就是属于专用应急灯,
对于专用应急灯的控制,消防上是允许普通电源回路给自带蓄电池充电,而火灾时,切断非消防电源,自动点亮双头灯。
公安部的几本规范中,就没有要求不允许采用双头灯。既然消防允许双头灯,而且双头灯也通过消防认证,那么唯一的问题,就是大家对规范的理解有问题了。

消防应急照明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火灾时的人员疏散。规范条文说明中就明确表示,应急应急备用电源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在主电源断电后能立即自动投入,并保持持续供电30MIN,

由此可见,双头灯,普通回路接线,完全可行,而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违反规范。
wgviing 发表于 2012-7-9 09:37

当应急照明属于三级负荷时,才允许切断其市电电源;
当应急照明属于一、二级负荷时,不允许切断其市电电源。
发表于 2012-7-9 09:5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解释是条文的补充,,真正有指导性作用的还是条文解释。。
消防水泵与应急照明的性质是不一样的。。

当然在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与泵房内的照明完全可以由同一个ATS供电,设计中也不可能会采用双头灯。。
     
发表于 2012-7-9 09:5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因此,双头灯也不是任何场合和任何工程,都可以使用的。
发表于 2012-7-9 09:5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1# 大鼻山


    记得有本新规范条文内容为:
9.2.2 应急照明的回路上不应设置电源插座。

条文解释为:
9.2.2 供应急灯的电源插座除外。

这一方面说明了条文解释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应急灯是可以用电源插座供电的,,断电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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