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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sinochen

关于配电箱进线开关选用断路器还是隔离开关的问题

 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12 14: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 sinochen


    非常同意!用断路器比较保险,就是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从严谨的工作态度考虑用隔离开关更经济。
发表于 2013-12-12 14:3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2# sgf2002


    只能用负荷开关吗?普通的隔离开关不可以吗?
     
发表于 2013-12-27 16:4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低压配电系统来说,真正导致跳闸的过负荷占极少数,主要是短路瞬时跳闸,短路跳闸对于塑壳断路器来说,额定电流整定差一级,效果是一样的,同时跳,所以对于低压配电来说防止上一级跳闸或是不跳到变电所本身是个伪命题。所以说能用隔离开关的地方坚决不用断路器,无端放大电缆截面,增加投资没意义。。。
以上乃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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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7 17: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4# gdx8785


    国标图集应该说是,进线采用断路器增加保护级数,配电级数并没有增加。该为隔离开关和断路器配电级数是一样 的。
     
发表于 2013-12-27 20: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规范有明文规定,树干式配电时分箱总开关应有保护功能;放射式配电时分箱总开关用隔离电器。
     
发表于 2013-12-27 20:5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3-12-30 10:40:39 | 显示全部楼层
JGJ16-2008第7.1.4.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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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E币 +5 收起 理由
yangyang7201 + 5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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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30 12:27:25 | 显示全部楼层
JGJ16-2008第7.1.4.4条
dak_lw 发表于 2013-12-30 10:40


谢谢!
     
发表于 2013-12-30 12:45:50 | 显示全部楼层
JGJ16-2008第7.1.4.4条
dak_lw 发表于 2013-12-30 10:40


7.1.4.4和链式配电有关吗?这是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P59页的图,怎么解读呢? IMG_20131230_123327.jpg
     
发表于 2014-1-2 07: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4-1-2 08:37 编辑

7.1.4 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4 由本单位配变电所引入的专用回路,在受电端可装设不带保护的开关电器;对于树干式供电系统的配电回路,各受电端均应装设带保护的开关电器。

想必《民规》此条的出处是三版《手册》中的这句话:

1.jpg


疑惑:为什么由树干式配电的配电箱进线开关宜采用断路器?利用断路器的保护功能吗?此处有设置保护的必要吗?
发表于 2014-1-2 08: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990921 于 2014-1-2 08:30 编辑

树干式配电,当首端开关不能保护分支截面时,当然要在分支点附近装设保护(比如干线16平开关40A,分支10平则不装,分支4平则必装,3m的科学原理不知出自何处,“载流量减小的地方”不科学)

这个表达是不是比规范条文更规范?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low voltage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GB 50054-2011
6 配电线路的保护

6.2.5 短路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和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当不能设置在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的地方时,应采用下列措施:
    1 短路保护电器至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这一段线路长度,不应超过3m;
    2 应采取将该段线路的短路危险减至最小的措施;
    3 该段线路不应靠近可燃物。

6.3.4 过负荷保护电器,应装设在回路首端或导体载流量减小处。当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之间的这一段线路没有引出分支线路或插座回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过负荷保护电器可在该段回路任意除装设:
    1 过负荷保护电器与回路导体载流量减小处的距离不超过3m,该段线路采取了防止机械损伤等保护措施,且不靠近可燃物;
    2 该段线路的短路保护符合本规范第6.2 节的规定。
     
发表于 2014-1-2 08: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angyang7201 于 2014-1-2 09:07 编辑
树干式配电,当首端开关不能保护分支截面时,当然要在分支点附近装设保护(比如干线16平开关40A,分支10平则不装,分支4平则必装,3m的科学原理不知出自何处,“载流量减小的地方”不科学)
yu990921 发表于 2014-1-2 08:27


1、“树干式配电,当首端开关不能保护分支截面时,当然要在分支点附近装设保护”

问题并不是树干式分支回路截面减小的保护设置,而是分支线所接配电箱的进线开关为什么宜采用断路器。进线开关即便采用断路器对处于其上端的分支线亦无保护作用(讨论过的没能举一反三,惭愧惭愧!73#有解。)。yu990921给出的解释无法让我释怀 ,但还是非常感谢!

2、“,3m的科学原理不知出自何处
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一下本帖
http://www.jzdq.net.cn/club/view ... t=3m%2Byangyang7201
     
发表于 2014-1-2 09:02: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0# yangyang7201

图纸_1~1.JPG

似乎是想明白了,之所以为“宜”,应该就是尺总下一段话的解释——进线开关采用断路器可以为分支线路提供过负荷保护。

在3m范围内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保证后,发生的短路几率极小,按规范可以忽略;但是,过负荷可是由B段上的保护电器来保护的,而非没有过负荷保护。尺短寸长 发表于 2012-12-9 13:58
     
发表于 2014-1-2 09: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进线开关采用断路器可以为分支线路提供过负荷保护”
不太同意这句。个人觉得民规7.1.4条4款可能不太严谨,树干式配电的受电端未必应设保护电器。
     
发表于 2014-1-2 09:3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4# cqzrm

“上级保护电器为下级线路提供保护”——这个概念根深蒂固,因此始终无法想明白《民规》7.1.4.4编制的目的。
在yu990921的提醒下,无意间翻出了一年前的帖子。感觉尺总的说明是对三版《手册》那句话(见70#)的一种解释。
c兄能否深入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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