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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 民规13.9.8条之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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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0 17:5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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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规13.9.8条要求,“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可许多设计小高层住宅应急照明箱供多个楼层的楼梯间、前室等处的应急照明,是否违反上述条款哩?即便竖向楼梯间属同一防火分区,那前室总不属于同一防火分区吧!
发表于 2008-11-10 20:3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民规13.9.8条之疑惑???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br><br>我的理解一个支路不应该带两个防火分区的灯具。每层一个支路是允许的。<br>
发表于 2008-11-11 09: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民规13.9.8条之疑惑???

迷惑中。
发表于 2008-11-11 09: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民规13.9.8条之疑惑???

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分支干线不宜跨越防火分区?其中,分支线路与分支干线的区别在那?期待大家的答案。
发表于 2008-11-11 13: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民规13.9.8条之疑惑???

<P>同意二楼的观点</P>
<P>单独支路带另一个防火分区里的设备是允许的,不允许两个防火分区里的串起来带</P>
     
发表于 2008-11-12 19: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民规13.9.8条之疑惑???

<DIV class=quote>以下是引用 <B>wosuwoxing</B></FONT> 在(<I>2008-11-10 20:35:21</I>)的发言<BR>消防用电设备配电系统的分支线路,不应跨越防火分区<BR><BR>我的理解一个支路不应该带两个防火分区的灯具。每层一个支路是允许的。<BR></DIV><BR><BR>个人认为这种作法仅适用于住宅
发表于 2008-11-14 21: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民规13.9.8条之疑惑???

灯具之间一般采用链式连接,我认为根本就没有支路!(当然整个回路做为一条支路可以)
     
发表于 2008-11-15 10: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民规13.9.8条之疑惑???

楼梯间及前室的应急照明可适当放宽。
     
发表于 2008-11-16 18:2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民规13.9.8条之疑惑???

<P>3 高层建筑楼梯间的应急照明,宜由应急电源提供专用回路,采用树干式供电。宜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设置应急照明配电箱。</P>
<P>我认为规范对楼梯间的应急照明有了专门的条文了,对楼主所提的条文应有所放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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