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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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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不同负荷等级设备电源是否可引自同一个配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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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8-26 16: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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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下一个老问题,现在不同负荷等级的设备是否可以用同一个配电箱?比如一个一类车库的普通照明,能否和二类高层的走道照明做一个总箱?类推:如果是消防负荷呢?
     
发表于 2023-8-26 17: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说消防负荷:建规10.1.9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宜独立设置。
但是这里的配电箱我理解的是最末端的配电箱,其上一级配电箱可以共用建筑的总配电箱,或者共用配电室内的配电柜。
非消防负荷我觉得也类似,一二级负荷一般末端得有双切吧,肯定是单独的配电箱,但是上一级配电箱可以和三级负荷共用。
     
 楼主| 发表于 2023-8-26 17:3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j529 于 2023-8-26 17:33 编辑
轻云舟 发表于 2023-8-26 17:11
首先说消防负荷:建规10.1.9 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备,其配电箱应独立设置;按三级负荷供电的消防设 ...

末端配电箱不在讨论范围内,其实说的就是上级配电箱,如果一、二级负荷上一级可以共用配电箱,那是否动力和照明负荷共用一个总箱的问题?
     
发表于 2023-8-26 17:44:40 | 显示全部楼层
zhj529 发表于 2023-8-26 17:31
末端配电箱不在讨论范围内,其实说的就是上级配电箱,如果一、二级负荷上一级可以共用配电箱,那是否动力 ...

我觉得动力和照明负荷共用一个总箱,但是得校核电机启动时该总箱母线上的压降
     
发表于 2023-8-26 18: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wangguichao66 于 2023-8-28 08:42 编辑

完全可以(规范要求专用或者自成系统的问题不在讨论范围内),
前提是只能按照按照高负荷等级配电要求设计,
相当于设计师提高了低负荷等级设备的负荷等级。
发表于 2023-8-28 08:39:34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负荷,可以,消防负荷,在配电室或分配电室可以,其余位置不行
     
发表于 2023-8-28 08: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3-8-28 08:39
普通负荷,可以,消防负荷,在配电室或分配电室可以,其余位置不行

树总,您的意思是一个建筑的消防负荷必须直接引自变配电室了,不能引自本建筑的进线总箱吗?
发表于 2023-8-28 09: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轻云舟 发表于 2023-8-28 08:56
树总,您的意思是一个建筑的消防负荷必须直接引自变配电室了,不能引自本建筑的进线总箱吗?

本建筑的第一级配电室(有大地下室的,从变电所接,没有大地下室的独立建筑,从本建筑的配电室接)
     
发表于 2023-8-28 09:3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考虑负控问题。不同负荷等级共用干线则在变电所低压处难以实现
     
发表于 2023-8-28 19: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普通照明肯定是可以的。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的话,如果有各防火分区少,可以单独回路过去。
     
 楼主| 发表于 2023-8-31 22:2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树欲静而风不止 发表于 2023-8-28 08:39
普通负荷,可以,消防负荷,在配电室或分配电室可以,其余位置不行

树总,能告知一下规范的依据吗?
发表于 2023-9-1 08: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zhj529 发表于 2023-8-31 22:21
树总,能告知一下规范的依据吗?

建规10.1.6的条文解释
     
发表于 2023-9-4 16:36:03 | 显示全部楼层
消防和非消防在变电所或总配电室处即分开。普通的一、二和三级负荷宜在低压分开,主要考虑在工作电源或一台变压器故障时,方便切除三级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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