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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通氢气的甲类实验室面积<5%是否按一级负荷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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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 10:3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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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xinxirong 于 2023-3-1 10:38 编辑

整个电池车间,定性为戊类车间,整个厂房没有上发电机,设计按三级负荷配电。
甲类实验室有做机械排风,但是防爆门斗处应该要设正压风机的地方,暖通没设计。
爆炸危险分区,甲类实验室定性为2区(有机械排风),但是像这种断电后就没法通风的话,是否会上升到1区?
要不要让设计加上EPS,供电时间又要求多久才行?

另外是否需要上火灾自动报警?有人说设了也没用。
     
发表于 2023-3-1 11: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1.设计了正压防爆门斗,这是规范要求的吗。
2.试验室内定为2区,那些试验设备都是防爆的?是否可以通过实际情况不作为2区?
     
发表于 2023-3-1 11: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知识盲区了,插个眼。学习下
     
 楼主| 发表于 2023-3-1 11: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轻云舟 发表于 2023-3-1 11:07
1.设计了正压防爆门斗,这是规范要求的吗。
2.试验室内定为2区,那些试验设备都是防爆的?是否可以通过实 ...

您好,工艺完全不懂,没法跟设计院的工艺设计师沟通,也只有跟设计院电气设计师沟通,关键她也不懂工艺。按我的理解,动力电池加氢,一般很可能是镍氢电池才有吧。那就是1区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加了排风机,降为2区。

计了正压防爆门斗,这是暖通审图师提的要求,说是怕泄漏到戊类车间,车间就都要做防爆了。
     
发表于 2023-3-1 11: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xinxirong 发表于 2023-3-1 11:25
您好,工艺完全不懂,没法跟设计院的工艺设计师沟通,也只有跟设计院电气设计师沟通,关键她也不懂工艺。 ...

您好,我也没做过电池车间,1.关于实验室是否属于爆炸区域,可以参考GB50058附录B的第23条,或者参考本规范的3.2.6条及其条文解释:本条中特殊环境中的设备和系统通常是指在研究、开发、小规模试验性装置和其他新项目工作中,相关设备仅在限制期内使用,并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监督,则相应的设备和系统按照非爆炸危险环境考虑。
2.正压通风防爆,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我是做化工设计的,从未见过如此设计。我甚至认为正压通风的代价比设备防爆要高的多。至于暖通审图师提的理由,我觉得也不合理,氢气的爆炸危险区域不大,只有4.5m,大不了我实验室内和外部4.5m内的电气设备都防爆行了吧,工艺布置的时候尽量把设备挪出这个4.5m的区域就是,我觉得不难。
总而言之,不是有氢气的地方就需要防爆,可以通过各种办法把危险程度降下来。建规3.1.2的条文解释,表二也是一种思路,看能否让氢气量小于表中所列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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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 11:55:5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有没有关于电动汽车电池生产车间的相关规范呢,我没做过,不了解
     
 楼主| 发表于 2023-3-1 14:3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能源电池好像还没有设计规范吧。感觉我这种做民用建筑出身的,就不能审这些化工行业的图纸。一个住宅项目都拼命抬高设计标准,能上的系统都上了,反而到了爆炸危险场所,啥都不用做。
     
发表于 2023-3-1 15: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年前做过一个稀有金属处理中心,有氢气设备。当时似乎是让甲方出具了一个氢气用量很小,达不到爆炸的文件,车间里就没做防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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