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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engqingti

[规范条文] GB55024 3.2.5 专用蓄电池室 的相关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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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6 16: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3-6 16:45
就是论坛里说的GB55024公益宣贯。

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23-3-6 16: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公益宣贯的PPT截图
3.2.5图示.png
     
发表于 2023-3-6 16: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PPT里的内容估计就是GB55024图集的内容。
     
发表于 2023-3-7 16:49:07 | 显示全部楼层
GB55024公益宣贯的时候,专家已经解释过了,只有专用蓄电池室才执行这条规范,其他都可以不执行。
     
发表于 2023-5-19 08:56:48 | 显示全部楼层
wangguichao66 发表于 2023-3-6 09:17
这个300Ah是蓄电池组的容量,不过这本规范对应的直流系统电压是220v和110v,也就是说110v300Ah要是用2v30 ...

这个300AH,是房间内所有电池的总容量吗?
     
发表于 2023-5-19 11: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糖豆粑粑 发表于 2022-12-26 13:55
现在变电站直流系统基本都用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35kV以下变电站和部分老110kV变电站的蓄电池容量都在200 ...

3#的300AH是总的电池容量还是单只电池的容量,如果是总的电池容量的话,变电站的直流系统不少大于300AH的吧,都需要设专用蓄电池室?
     
发表于 2023-5-19 13: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cherish672 发表于 2023-5-19 11:12
3#的300AH是总的电池容量还是单只电池的容量,如果是总的电池容量的话,变电站的直流系统不少大于300AH的 ...

单只蓄电池的容量,因为电池是串联连接,所以总容量就是300
     
发表于 2023-11-9 23: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国标GB50058-2014(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附录B第B.0.1条第23小条:
蓄电池的危险区域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蓄电池应属于IIC级的分类。
2)当含有可充电镍-镉或镍-氢蓄电池的封闭区域具备蓄电池无通气口,其总体积小于该封闭区域容积的1%,并在1小时放电率下蓄电池的容量小于1.5A·h等条件时,可按照非危险区域考虑;
3)当含有除本款第2项之外的其他蓄电池的封闭区域具备蓄电池无通气口,其总体积小于该封闭区域容积的1%或蓄电池的充电系统的额定输出小于或等于200W并采取了防止不适当过充电的措施等条件时,可按照非危险区域考虑;
4)含有可充电蓄电池的非封闭区域,通风良好,该区域可划为非危险区域;
5)当所有的蓄电池都能直接或者间接地向封闭区域的外部排气,该区域可划为非危险区域考虑;
6)当配有蓄电池、通风较差的封闭区域具备至少能保证该区域的通风情况不低于满足通风良好条件的25%及蓄电池的充电系统有防止过充电的设计时,可划为2区;当不满足此条件时,可划为1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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